我目前懷孕30週了,自從28週開始就有宮縮及出血情形
醫生開安胎藥給我,但吃了也是偶爾會有出血情形
這星期開診斷證明讓我在家休息,但只有開一個星期
因我是高齡產婦又是第一胎,家人跟朋友都勸我安胎直到生產
可是我的年休假都用完了,只剩下病假,事假跟產前假能請
我的預產期是明年一月,本來打算把產前假留到生產前再休
現在先請病假跟事假,可是我算過了,若請假到12月底,還是不夠用
所以上來問問有沒有公務員的媽咪有請長假安胎的經驗
若請假超過規定的病假跟事假的天數,該怎麼辦?
假都請完的話,請醫師幫你開診斷書證明,然後請延長病假
我同事從初期開始就不穩定,延長病假一直請到生
但是延長病假若是生之前想回去上班的話,須要請醫生開診斷書證明你可以回去上班了,這樣才可以回去上班喔
不過大部分人請到延長病假通常都會請到生了
所以比較少遇到上述的問題
生完就請產假囉,祝福你安胎平安順利唷^^
建議產前假一定要先休掉
不然生產就不能請了喔
因為工作要一直走來走去
太累了
加上一直宮縮跟腳痛
所以10月25開始請假安胎
我是用年休(剰7天)+產前假(剩4天)+28天病假(不扣薪)
這樣到預產期那天剛剛好
不會額外再需要請假
病假28天應該不會休完
我是12月中旬前要剖腹生產
至於考績
個人覺得不重要
就乙等吧
小孩比較重要
(原作者於 2010-11-15 11:42:28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0-11-15 11:43:24 重新編輯過)
推樓上兩位媽咪所言
我們人事也是這樣建議,把所有假都用完後,最後才用延長病假
至於考績這些我也不太清楚
不過小孩的確比甚麼都重要
才剛回答完版媽問題之後
我昨晚也宮縮腹痛ˋ今天也請假在家休息去看門診
希望小寶貝平安,要待到足月再出來
我也在請延長病假安胎中(從5月到年底, 請完所有的休假事病假後, 才能請延長病假)
我的醫生是幫我開{需長期臥床休養}的診斷證明書
除非你離預產期已經很近了, 否則不要壓日期比較好(例如:休息一個禮拜 或ㄧ個月之類的 )
ㄧ個不訂期限的診斷證明書, 應該至少可以讓你請3個月的延長病假
除非長官很挺你
又有其他比較衰的同事幫你頂掉乙的缺額
否則考績鐵乙
之前在怎樣努力也是惘然(我已經看很開了)
小孩比較重要
看開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