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先生結婚前就跟他家人說好,
一但結婚買房子後就專心負擔自己的房貸,
但結果不是這樣的,
還是照付,
只繳利息的兩年緩貸過去了,我先生也答應我只要專心繳自己家的,
結果又被騙了,
雖然我們一個月的薪水加起來約8萬,
但房貸自家的2萬4加公婆住的房貸1萬3,
一個月的房貸將近4萬元,
還有小孩的褓母費1萬5,
其他的都還不算,
而且我不是公職人員,隨時都可能丟了工作,
真的很生氣,
上來抱怨一下。
再說明一下,公公有能力卻不自己負擔住的房貸,
而且公婆還有一棟在養蚊子的房子無人居住,
而雖然現在要付的公婆住的房子名子登記我先生的,
但我們已經討論過不想要這棟,
但都已經付了10年...
轉給任何兄弟付都不知道要找誰討?
好令人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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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的名下
你們付
我覺得正常吔.....
((說不禮貌一點,早晚是你們的啊....))
轉給別的兄弟付
那前10年付的就送人囉???
((房子過到別人名下,你們就不用付了))
((付一萬三還有看到房子己經很好了,我們光奉養公婆就一個月一萬~一萬五了,我還真希望這筆錢是拿來付另一間房的房貸,公婆住也沒關係))
((我公公也有工作,算資深綠衣…待遇也不錯))
((我們才算有去無回…比比別人自己就會覺得好多了))
(原作者於 2010-11-02 14:12:56 重新編輯過)
公婆房貸...老公名字
光是老公的名字,我就開心了...當然願意繼續的給他繳下去呀~
而且都繳了十年了,如現在不繳,那以後房子不就其它的兄弟都可分得,那之前繳的十年不就白白送兄弟....
都繳十年了,當然要繼續繳完,如此才能大聲說,這間房子是我老公的...不會有人敢有意見的...
真好...
如果已付10年的房貸是妳先生付的
那沒有不要的道理啊!
如果說是公婆付的,
那登記妳先生名下,也很好啊!
等於有人幫付一半了,那也很好啊!
而且登記跟轉貸到妳先生手中,妳先生一定事先就知道了,
要生氣應該也是生妳先生的氣....氣他太貪...
以為再付個156萬就ok的…卻完全沒考慮到現況
而且說真的
登記妳先生的~~也算「自己的」房貸啊!
萬一妳沒工作
那褓母費1.3也可省下來
至於公婆住的那間
是比較頭疼
雖登記你們名下,
但卻無法自由運用
要賣或租…都還要考慮公婆是否同意
如果說真的打不平的時候
還必須考量到萬一生了二寶,老公或妳其中一位沒賺錢
所以現在看看還有2萬多可以運用
平時每個月就要開始存積蓄起來,才不會變成有兩個房貸都付不出來的
冏境出現
羨慕有房子真好!可能無法體會無殼的煩惱吧
我老公他家人則是用我老公的名義貸款
名字是大姑跟老公
但我們從沒住那
目前是小姑跟小叔住
我也跟老公說過很多次
請小叔轉貸
房子過給小叔
但是他家人擺濫不鳥
每個月我們除了自己的房貸外還要還他們的房貸
小姑離婚帶個小孩住那家裡 但都不用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