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現在七個多月,我跟男友終於要辦婚事了,
雙方家長也已見過面,9月中的時候從嘉義到三芝來提親,
可是就由於我的家人要求太多,導致我自己都覺得很麻煩,
更別說是男方的家人,重點是這些要求都不是我要求!
一開始我的家人就說,看男方要不要直接給現金,然後我們全權用到好,
男方家長也能接受,所以當初決定給10萬2千(包含餅錢跟壓桌錢)
後來我的家人又覺得餅錢會不夠,又跟男方追加到12萬6千,男方也答應。結果提親的時候,我的家人又跟男方說餅錢不夠,男方覺得,只要是在合理的情況下都能接受。
但其實這些餅錢,都是因為當初吃了人家的餅必須要還,加上我是我們家第一個長孫女出嫁,所以光禮餅的數量就至少要200盒,我是不知道這個數量是本來就差不多,還是真的太多了,因為200盒裡,我爸爸這邊的親戚就佔了170盒。我是很想要把這些餅錢省下來,因為男方家長有對我說,這些餅錢等於是丟了,(因為我爸的親戚這部份沒有要收紅包)
他們是希望可以把這些錢轉給我跟我男友,當作家庭基金。其實,哪個女人不希望一生一次的婚禮可以風風光光,但現在我有了兒子,我寧可不給喜餅、不請客,將這些錢省下來,當作家庭基金也好,甚至是兒子的托育基金,我都覺得比拿去買餅錢好。
再來,請客的部份,我爸說只要請3~5桌,因為當初我爸的親戚辦婚禮,都沒有在收紅包,所以我爸就想說,住太遠的就不請了。這樣,我又覺得,天啊,連請客錢也要花,無論是男方還是我的家人花錢,我都覺得心疼,因為我寧可將這些錢留給我兒子。
後來,我就提議說,那不然,一樣請個2.30桌,我爸的親戚不收紅包那就別收,但至少還有我的朋友、我媽的親戚這邊,我是希望,能夠打平桌錢,甚至將喜餅錢多少收一點回來,所以我希望喜酒地點能夠選在淡水,等於台北跟三芝取個中間點,我媽的親戚、我的朋友交通也方便,我爸的親戚也不需要吃個喜酒還要跑到台北來。
結果,我的這些提議沒人肯聽,因為我奶奶不肯,而我爸…什麼事都要先問過我奶奶,我奶奶同意了才行!我覺得婚禮是我的,為什麼不能各讓一步呢?東要求西要求,別說男方家人會不會不高興,其實我自己聽到都不想配合了,重點是這些要求都不是我要的,而我要的,根本就沒人肯聽…
其實,我爸要求這麼多,我相信原因當然是為我好,但我的爸爸、奶奶們都覺得,如果辦的不夠體面,還是沒有照禮數來,我會被男方的家長看不起,以後會被欺負,婚姻會不幸福。我自己是覺得,今天我嫁給我男友,不光是兒子的問題,也是雙方感情穩定,加上我男友不是媽寶、也不是愚孝的人,就算婆家的人有對我有所埋怨他也會幫我說話,所以我才覺得這樣可以嫁。我想,辦的風光與否,跟我們的婚姻幸福是完全毫無關係的。
就在昨天,我跟我男友說,如果我選擇不辦婚禮,就這樣悄悄的搬下去,可不可以,男方家長是尊重我的決定,他們也希望既然要花這些錢,就應該花的更有意義。現在就變成,男方家長肯尊重我的決定,我自己的家人反而不肯聽我的意見,讓我覺得很悶,我自己的婚禮難道我沒有權利去做任何決定嗎?
所以今天想要問問大家,如果是你,你會選擇將婚禮一樣辦完,然後過程中雙方家長意見不合,還是會像我想的,悄悄先搬下去住,把錢省起來,完全不舉行婚禮呢?
謝謝各位耐心看完....^^
(原作者於 2010-10-08 09:50:0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