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之前在中部工作, 懷孕後到了現在的公司,是一間小公司,加上老闆才8個人.這間公司我原本就不想待太久.因為老闆脾氣很暴躁, 常常罵員工, 還在辦公室抽菸! 只是我擔心懷孕工作不好找, 一直忍著 想撐到生產,生完再找其他工作...
如今任職剛滿半年,老闆突然跟我講說,公司業務縮減, 她養不起這麼多人...所以要縮編, 同部門另一個是她親姐姐,所以她只能資遣我...
因為任職才半年多所已提前10天告知, 讓我做到10/17就不用來了...
而我預產期在11/7...
我不知道現在我可以怎樣來維護我的權益...
1.已經被告知資遣, 還可以請產假嗎?
2.資遣要書面通知才算嗎?
謝謝大家的關心~
資遣費,會計有講說會給.但是資遣費任職滿一年才給月薪*1/2, 不足一年的按比例,所以我的資遣費只有8000多,因為當初應徵講好薪資40000,結果領薪水時候老闆推說要慢慢調....變成這半年我都只領3萬...資遣費也就很少了...
早上打去勞工局問...勞工局只說懷孕不可以資遣,但是我找不到相關法令...接電話的好像是義工, 最後也是建議我提前請產假....
可是不知道老闆會不會簽假單阿....我們老闆是那種會罵員工三字經的女人....我好怕...不想跟她衝突T.T
真的很感謝大家~
上禮拜因為公司只有口頭通知,這禮拜一(10/11)才書面通知
所以我要做到10/21,所以我想趁禮拜五請一天"謀職假"去勞工局申訴~
我真的很沒用.....上禮拜打去問,哭到事情都講不清楚...這幾天有稍稍平靜一點了,想親自去詢問,只是不知道產假可否請勞工局的人代請呢.....這幾天很容易宮縮,老闆絕對不會輕易答應我請產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