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連離婚,自殺都考慮了.
那為什麼不選擇最簡單的"翻臉"..
只要她回來,你就臉色不用好看.
舉凡碗筷、洗碗、洗衣服、曬衣服、摺衣服、擦地......,你也不要做.
誰受不了,誰去做!
家族出去玩照比率分帳單,邊玩邊記帳,要玩前先跟她收訂金,玩後跟她請尾款.
威脅你家公婆要換小一點的房子,或跟小姑嗆聲:你這麼愛回來,不然把你爸媽接回去跟你一起住,伺後你.
說啊~
生氣的說,酸酸的說,反正你都要豁出去了,萬一離婚公婆只是不相干的人,那就跟公婆說,你不歡迎小姑來家裏,因為...........既然你們這麼愛她,你們就搬去跟她住吧!
(原作者於 2010-09-03 11:14:13 重新編輯過)
那是你的房子,
是你的家
不是他的娘家。
為了這種人結束自已生命,不要那麼傻
不值得!
就像樓上媽媽說的,
你連離婚、自x都想到了,
為何不試最簡單的路?
直接跟他說明白,用嗆的也不過份
不歡迎他來「你家」做客那麼久,
要來當客人,主隨客便也是要有分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