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失就給它損失吧!現在都生活不過了.還怎麼會想到以後
我們一家5口.現在還在繳健保分期(前年度的辦了2次.因為那年.老公失業)
當沒有錢的時候.連吃飯都出問題的時候
誰還在不在乎罰配偶會是罰誰
失業那年.村幹事幫我們申請低收.因為跟爸爸住一起.但不同戶口
就這樣.申請不過......
失業救急補助==>必須要到就業服務站報到三次.請服務站人員開介紹單
三次都沒率取.才會幫你送件.問題是.服務站人員很不喜歡開單
都會叫你直接去應徵.再來.急救金也不會那麼快就下來
這樣一拖.搞不好就一各月了
試問這一各月.全家大小餓肚子嗎?
我只能說.政府是真的有美意.但是也想的太美好
不知人間疾苦
而且這篇文章的範例有沒有算錯ㄚ?
◆試算範例2:
符合資格就持續繳費→從40歲就開始繳國民年金,一直繳到65歲
適用A式計算每月可領年金:
=(月投保薪資×投保年資×0.65%)+3,000元
=(17,280×[15]×0.65%)+3,000= 4,6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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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繳了25年的保費嗎?那算式裡的年資怎會只算15年呢?
應該是=>(17,280×"25"吧×0.65%)+3,000=5,808 不是嗎???
真的這麼好......就該讓國民自由選擇保或不保...+1111
人民不是笨蛋...真的好大家一定搶著加保拉...像是勞保...就算違法還不是一堆人掛在公會下面...為的是什麼...因為勞保開的條件好ㄚ
申請減免,
連娘家爸媽都算進去,
又不是他們再幫我繳的,
實在無言......
這點是我當初在申辦減免時,
有跟他們 反映 ,
那個小姐說 沒辦法政府規定的
政府設這個規定真的 .........很.....
咦...只有我覺得划算嗎?
只有這兩三年在家帶小孩,每月繳674,
65歲以後每月至少領三千耶...而且又不影響勞保感覺還蠻划算的啊?
政府這樣也是強迫弱勢族群存錢呀,
很多人失業是因為挑工作而不是真的沒工作。
如果老了更沒能力工作時還不是要等著給政府(納稅人)養...
反而是健保...感覺繳那麼多錢都被吃了,真氣人!
(原作者於 2010-08-05 19:28:02 重新編輯過)
申請減免,
連娘家爸媽都算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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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很無聊的計算方式!
另外,明明家庭主婦就沒有所得,還有個”假想薪水”哩,好像一個月被假想是一萬多元,加上娘家爸媽,又加上自己的假想薪水,很難申請到被減免,我的減免就沒有申請過,唉~
都沒錢吃飯了,還要繳這年金,真不知這政府是在照顧我們還是剝削我們~~
===============================================+1
:「這等於是我們繳6元,政府負擔4元,最後要領時卻可以拿回10元,對老年生活有保障,為什麼不繳?」
=================================================請問..那4塊誰買單
還不是我們的子孫
有錢的...想辦法不用繳
沒錢的...政府死命的追~外加罰....
有錢人喊...房價太貴...買不起
那..我們小老百姓...能買的起什麼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