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親戚買了第二間房子,並沒有出租
結果幾年後,國稅局就寄稅單來了
親戚當然去申訴,國稅局說一個人不可能住二間房
為了證明自住,還請里長寫證明,再附上水電收據才取消稅款
版主要申請租屋補助時有沒有和房東商量?
現在只能看房東的態度了
因為是你去申請補助,這筆稅款是逃不掉了
講真的
申請租屋補助
房東的收入就曝光了
很難不用繳稅吧~~
我同事有人是租房子的
當初申請時就是申請買房的補助
而不是租房津貼
就是怕房東需要補稅
至於都市發展局裡面的承辦講的話
是他們個人的想法吧~~
只是他們不該直接回答
我是跟房東說
我要申請~若你真的有被追繳稅
多的稅~我出
因為一個月三千六~一年可以領四萬多
他在怎樣要多繳~也不會繳到這麼多
而且我也跟房東說~我們的租約金額打少一點
不要寫那麼多~這樣應該也可以少繳一些
所以大家還是可以去跟房東商量看看啦
租金寫少一點
真的有要多繳~你就給他麻(頂多幾千塊)
沒有~不就賺到~~查到再說阿
現在目前得知的~都是地價稅有多而已ㄝ
沒有要多補稅的
多補稅的~應該是你有報稅才會多補ㄝ
我比較壞心
搬來新家前租屋了一年也是有申請
不過我們只領了半年就結束(因為申請+審核時間拖一拖 最後只領到半年就結束了)
房東人不是很好
我們的租金相對同棟套房算高的
所以如果她要補繳稅
我會覺得是應該的...
其實~~來就應該要繳稅阿
賺那麼多~繳稅不應該嗎
不想繳~也不給申請~那房租就要降阿
哪有穩賺不賠的阿
這些房東真的很貪心ㄋ
繳稅~是能繳多少~~若只有幾千
需要機機車車嗎
若真的要繳很多~那也代表你很有能力很有錢阿
有必要機車嗎
租房子就很可憐了
還要被政府耍~房東臭臉
為什麼我會認為繳的好
因為當初這方案出來後
我老公的姑姑就逼我們要去辦
房子是我大伯的名字
他們說用我們名義辦然後補貼給我公公
整個...無法接受
後來跟他們說羊毛出在羊身上
說不定到時稅金還比補貼金多...那就得不償失
那時他們還打包票
說政府不會跟房東追討稅金
最後我們以資料太多懶得去辦做推拖!
我覺得要繳給房東耶
畢竟事先也沒跟房東商量,這是尊重的問題
人家如果本來無需繳稅卻因此補稅了,我心裡會很過意不去
有媽媽說就給房東去繳啊,反正他們也賺那麼多
這想法很不應該吧?你覺得房東賺多,要不要自己也去買房來賺?
房東要付的地價稅、房屋稅,你要不要也幫忙付?
租屋是你情我願的事,不想付那麼多租金有很多方法
看是要租便宜點、生活機能沒那麼好的,還是花點心思找看看
而不是這麼理所當然的態度吧?還說房東如果有意見就叫做機車?
如果你房東看到還真不知道該怎麼想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