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沒有放勞動假-->公教人員
爸爸有放勞動假-->依人事行政局規定
那保母屬於勞工、甚至又要配合家長工作,那她要依那一個來放?
若屬於勞工,好像給她放假也是應該的
怎麼感覺都很困擾~
理論上,保母要配合家長,當初有說我沒有勞動節放假,保母說會配合
結果勞動節她說想休假、連過新年的連假是用其他週六去補上班,保母也說她不想配合政府週六上班,被三個家長譙到底!
因此所有小孩在滿2歲都去讀幼幼班,我面試十多個保母,只能說現在保母實在很好賺又貪心,如果政府推廣公立托育我是期待成立,讓家長有多一個選擇
不過私幼也要看園所,公教人員子女就讀不多,大部分勞動節要放假
我後來讓小孩轉讀實驗小學的公幼,教養素質都比保母和私幼好,時間更好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