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個2歲多的孩子
其實一直以來我都沒有去申請過任何補助
只是因為想說能工作也還不至於餓到小孩和自己
所以小孩出生後我都是靠打零工加減賺生活費
孩子的父親是個爛人.明明有老婆卻騙我
若不是在我懷孕6個多月時接到對方的來電我也不知道這個事實
也很感激她的原諒.在我懷孕的期間對我加油打氣
並支付我生產和月子費用(男的則鴕鳥躲起來沒再出現過)
所以孩子出生滿月後我留了信件感謝她為我做的一切
也將我承租房子時的押金1萬8也放入信件中一併退還給她
我知道..這些都不足以彌補我對她的傷害
但我不知道我還能怎麼做...所以只能悄悄離開他們所在的縣市回家去
--(不好意思.若有媽咪反彈第三者.希望你們別罵我 )--
母親和哥哥的經濟也不是很好
對於我未婚生子他們已經給予我很大的包容和原諒
就在去年11月哥哥和大嫂公證結婚
我一直和母親同房.但房間只有3-4坪大
現在我的小孩也大了~所以母親希望我搬出去住
因此今年年初我就搬過來桃園了
可是來到桃園這邊我找工作真的不是很順利
加上我沒機車代步且也不是在地人.找工作都會因路途而受限
所以應徵後都沒有下文...
會來到這裡也是朋友介紹說這邊的工業區會有就業機會
只是不知道說工作會難找到如此地步
服務業也找過了...不是需要男性就是需要一般工讀生
上週才跟著好心鄰居去派報4天.但也不是每天有
雖還勉強可以撐到生活...但我不希望讓這些人情負債越擴越大
我目前承租套房.房東知道我的處境也沒催我繳房租
小孩則是在她的介紹下先送去上幼幼班.我好專心找工作
園長也不先跟我收費.要我先解決工作問題
但有建議我去申請特殊境遇還有跟家扶中心聯繫
所以上週五我去了一趟家扶中心詢問
得來的答覆是我一個人養一個小孩是不成問題的
所以他們無法受理..因為單親的人太多
我的狀況不在他們幫忙範圍內~
而去市公所申請特殊境遇部分則是因為我戶籍還放在台北
所以必須遷動戶籍再向他們提出申請
不過也告知我..一個人養一個小孩不是問題.應該不會給過
我真的很為難....若不是生活要到困境了
我也不會想動用到社會資源
有媽咪可以告知我...是否我的狀況真的不適合辦理嗎?
樓上媽咪
我2月初回台北時母親有要我去詢問過
台北給的回覆其實也是一樣
他們說特殊境遇婦女必須是在未婚懷孕期間和產子後兩個月內申請
所以以不符資格把我勸退
所以我根本不知道為什麼我申請補助的過程這麼坎坷
這中間我詢問過知識..也求助過當地里長
他們也都說我可以辦理
可是我去了就是碰壁
只好默默帶著失望的心情回家
社會局我去過
可是也只是例行詢問我工作狀態.家庭狀況
又說我母親跟哥哥+大嫂都能幫忙
怎麼不請她們扶助我們母子之類的話語
然後就這樣結束話題..她說還有事就轉身進去辦公室了
我不知道..我到底該找誰..又該怎麼做
孩子的父親我不想告
因為我知道她老婆很愛他.當時也請求我不要對他提出告訴
她願意負擔我跟孩子的一切金錢上的支出
但我不要她這麼做..我覺得我欠她最多
孩子是我自己的我就自己養
盡可能不要讓大家為難...
且我想她其實是很希望我不要在出現在她老公的生命中吧
我也是女人...換成是我...我更擔心老公會又走到外女身邊
所以我才會選擇出走...
(原作者於 2010-02-28 19:33:12 重新編輯過)
謝謝媽咪們的打氣
真的..我遇到的幾乎都是這樣跟我說
有的人在我描述我的狀況時還一邊笑一邊搖頭說不可能能辦之類的
我聽了很難過..可是也很無奈呀~
"第五款: 扶養子女.獨立照顧6歲以下子女不能工作可以申請補助"
這條款我有指出跟社工詢問
他說...前提之下是我必須"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重大病因"~
所以以此拒絕我.因此我質疑這點真的成立嗎??
另外其實我算流動戶.我之前是把戶口放在我承租的房子那
其實一直都沒有去動.現在可能早被房東強制遷出了
因此明天我必須去辦理遷戶到我目前住的承租處
我目前的狀況是---
1. 台北市平均收入,每人每月不能超過26138
(是住台北縣-我母親投保金額約3萬2~哥哥則2萬~我無投保)
2. 動產平均每人不超過424,560元
(沒有動產)
3. 不動產全戶不超過650萬元
(哥哥名下有房子.價值約500多萬)
4.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我移到桃園獨立戶之後.是要我在這邊的戶籍謄本還是沒有同住的台北家人也要?)
2.98年納稅證明和3個月內全戶財產清單
(我有申請過.我的所得稅資料其實都是空白.因為都是打零工性質.沒有加保和繳稅過.至於全戶財產清單也如上述那樣.仍舊必須連同家人一起申請嗎?)
不好意思.問題有點多..因為去到那邊每次被打槍
我就不知道該怎麼回問...其實也該說我比較內向啦...
一緊張就什麼也說不出來...麻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