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房子的繼承權是誰?(大陸配偶)

雪 2
雪 2 2010-02-07 06:52:42 版主 120

父親已經老年痴呆蠻嚴重的,在此之前,因退休榮民的身份,除了半年一次的退休俸,也受惠到政府眷村改建計劃的國宅一戶。

父親娶了大陸配偶,我們都稱她"阿姨"

阿姨去年已經領到台灣身份證了,阿姨今天要回大陸過年,躺在床上的父親就暫由我這閒閒的女兒照顧。

家裡尚有一個哥哥,前年十月結婚,目前大嫂懷孕中。

約莫回去一個月左右,但她自己也不能肯定。

他們去年已經回去一次,後來因為父親大量的拉血便,緊急接回台灣住院。

目前就我知道的部份是,父親的存摺、印章,一個一塊地的所有權等文件都是交給老哥了,包括未來的房子也是要過戶給哥哥。

昨天問了老哥,老哥開了父親清醒了交接給他的大木箱,裡面有一些文件(包括父親幫我買的保險,有交待老哥等他不在時候要給我的,有廿萬)但這個保單已經不見了。老爸也記不得保單去那裡了。

但就房子的部份,父親清醒時似乎也沒立過遺囑,和阿姨聊過房子一事,她透露的訊息是,老爸不在的話,房子她、我、哥哥各有三分之一的繼承權。

而現金的部份,她擁有二分之一、我及哥哥各占4分之一。

她有說過房子不會要,但現在卡到是,父親在未立遺囑的情況下,未來房子的繼承權究竟是怎麼分法?

退休俸她知道她可以分一半。

要請父親立遺囑的管道從那裡去取得? 我怕的是到時她如果有一半房子繼承權,把房子賣了、錢捲了回大陸去...

另外一個問題是─因目前房子尚未交屋(可能今年3~7月之間會交屋) 假設說句不吉祥的話,若是父親在這段期間離開,房子將會如何被分配呢?

因為阿姨的目的性愈來愈明顯,父親的存摺跟金融卡都是她在處理了,她也認為現在錢都是她的了,她在家只有照顧父親,跟洗她和老爹的衣服,煮她跟老爹要吃的飯,家裡一切開銷還是父親的退休俸在支付。

一想到這就好煩喔,我們家人口單純,也沒什麼親戚,我跟哥哥感情很好,跟大嫂也處的很好,阿姨在照顧老爸的辛苦我們也知道,但卡到財產這事情,我相信不可能像檯面上這樣。

於2010-02-07 09:10:59 補充發言
to 阿妞 謝謝妳^^ 補充說明: 我們有答應過父親未來半俸一定會簽給阿姨以及房子會讓她住。 我們沒那麼壞心,她嫁來八年,八年來盡過繼母的責任? never,連家裡打掃的次數有超過五根手指頭就不錯了~ 從沒難為她什麼,也從不逼她做什麼,她顧好自己跟老爹就好,我跟哥哥完全不用她操心,也沒花過她半毛錢。老爹有多少錢什麼的我們都不曉得。 父親清醒時三步五十都在跟我和老哥講半俸的事,若不是她處心積慮,在父親還沒過世就急著催領半俸的事? 我和哥哥感受都不是很好 她自動去幫父親辦理殘障津貼,錢還不是落到她口袋? 即便落到她口袋,還不是留到她大陸的兒子身上。跟大嫂唉沒錢吃飯,有錢回大陸?! 父親有親口說將來房子是要給哥哥的,她也在場,後來大嫂提了不然房子先過戶給哥哥,她又說等之後再講,還跟大嫂講說,以後老爸的財產她都有繼承權。 今天不是我們不想對她好,也不是沒看見她的辛苦,她現在一心只想把父親送養老院,說好幾次囉。 之前唉說什麼脖子長骨刺,跟大嫂說:醫生說要開刀,醫藥費要十萬,結果大嫂去跟她做一次全身健康檢查,醫生完全沒說到骨刺,更枉論要開刀了。叫她好好休息,別老想自己身體都是病,根本沒啥病.. 很不想把她想成那樣的人,但她的動作愈來愈多,而且是在老爹現在失智的情況,我跟老哥才覺得怪怪的。 有點激動了。有一種漸進式的人,當她離目標愈近的時候,很多本性才隨之流露出來。 很像風平浪靜的海下 暗潮洶湧
愛的代價
愛的代價 2010-02-07 07:01:01 #1F
 

未來房子的繼承權是誰?(大陸配偶)_1F_img_1 未來房子的繼承權是誰?(大陸配偶)_1F_img_2 未來房子的繼承權是誰?(大陸配偶)_1F_img_3

阿妞
阿妞 2010-02-07 07:32:37 #2F
 

被繼承人之配偶與被繼承人之直系血親卑親屬共同繼承時,各繼承人與配偶如何繼承?

A:平均繼承。

除非阿姨同意你們的分配方式,不然你父親萬一身故的話,所有的財產都是平均分配的

預立遺囑時需注意事項?

A:表達對生命的回顧,即遺言→遺物處理→遺贈→喪葬處理→遺產分配→指定監護人→財產信託→保險受益人之指定或更改 ◎具法律效力的遺囑方式。

  【自書遺囑】

不需見證人,自己書寫,記明年月日,只能「親自簽名」不能「蓋章」或「按指印」代替。

如有增減、塗改,應註明增減塗改之處所及字數,另行簽名。

  【公證遺囑】

口述遺囑意旨,由公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過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由公證人、兩人以上見證人及遺囑人一同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可按指印替代之,但需經由公證人記明事由。)

  【密封遺囑】

密封並於封縫處簽名,指定兩人以上見證人,向公證人提出。如不是本人親自書寫,須陳述繕寫人姓名、住所,由公證人於封面記明提出之年月日及遺囑人所為的陳述,與遺囑人及見證人一同簽名。

  【代筆遺囑】

遺囑人指定三人以上的見證人,在口述遺囑意旨時,由其中一位見證人筆記、宣讀、講解,經遺囑人認可後,記明年月日及代筆人的姓名,由見證人全體及遺囑人同時簽名(遺囑人不能簽名者,可按指印替代)。

  【口授遺囑】

遺囑人因生命垂危或其他特殊情況,可依以下方式口授遺囑:兩人以上的見證人之一,將其遺囑意旨,據實作成筆記,並記明年月日,與其他見證人共同簽名。兩人以上的見證人全體口述遺囑並錄音,將錄音帶當場密封,記明年、月、日,在封縫處共同簽名。

  ※

口授遺囑,自遺囑人能依其他方式為遺囑之時起三個月失效。若遺囑人死亡,應由見證人之一或利害關係人,於死亡後三個月內,提親屬會議認定真偽,如有異議,得聲請法律公正。

Q:財產分配的方式有那些?◎具法律效力的遺囑方式。

A:財產分配、生前贈與、遺產繼承、保險承受 財產分配→可於生前贈與或在遺囑中提定,並可以保險受益人的方式妥善安排。

  【生前贈與】

每人每年不管贈與多少人,全部不得超過一百萬式。

贈與可給任何人不限子女,祖父母可直接贈與孫輩。

不動產贈與比現金贈與更具節稅功能,但新舊房屋需考慮公告現值及增值稅問題,需仔細核算。

每不動產贈與若採共有制,日後後遺症多多。

生前兩年的贈與,均需計入遺產稅中,規劃要早。

每年年底前審視一次,隔年一月可同時申報前後兩個年度,共兩百萬。

  【遺產繼承】

預立遺囑

遺囑與法律衝突時,以法律為依歸,不得妨礙法定繼承權。

未預立遺囑

-依法律規定,未亡人及子女均分遺產。

-遺產分配若有疑問不願蓋章,其他人不得辦理繼承。

-每年應重新審視遺囑一次,使生前規劃更完整。

  【保險承受】

指定受益人,否則依舊納入遺產計稅。

受益人可指定多人,以達到生前規劃保障家人目的。

保單妥善保存,並讓家人或受益人知道放置處。

每年應重新審視保險一次,使保險規劃更具意義。

無鞥
雁子 2010-02-07 07:38:37 #3F
 

我覺得...他說的話有失公平性耶.....

如果....今天他是你母親妳會這麼說嗎???

他照顧妳爸煮飯洗衣...只因為錢是你爸出的??

你就說他只有在家做這些??

如果他什麼都不拿...

有一天你爸走了..他能靠誰??

至於房子??你不用太擔心...

他有一辦的繼承權....

到時他不耀也是妳們的...

就算他要...也是你哥和他的名字...

要賣也要2人同意....

續絃就是這樣的.....

配偶本來就佔大比例的繼承權....

但是你阿姨只要錢不要房子....

他跟其他的外配來比算是很客氣了....

這樣....我想到我二伯耶...

如果他要在娶...

我可能也會先跟他提一下未來繼承權的事....

要不然....問題太多.....

也怕以後姪子遇的這個問題...

慢羊羊
慢羊羊 2010-02-07 07:58:53 #4F
 

這個問題是

子女和繼母的財產糾紛問題,

版媽我覺得跟那裡的配偶沒關係。

難道今天你們的父親娶得是臺灣繼母

你們就願意把房子拱手送給她嗎???

趁著老爸還在世趕快處理一下吧,

如果說現金的部份是一半一半分的話,

她又可以領到一半的退休俸

看要不要跟她動之以情,曉之以理。

畢竟哥哥更需要這個房子對不。

如果不行就先請父親立遺囑吧,

好像也要先公正才可以。

跟那種大陸妹談情理 免談啦!

因為根本就不會鳥這種事,該是他的就會爭到底!

保單不見的話,可以和投保公司申請補發保單! 保險人身分證印章,代理人委託書!

記得沒錯的話 遺產繼承 配偶1/2 另外的1/2 再由子女去分.

可以趁現在 人還在的時候,先處理好這些 身後事,免的到時候 對簿公堂 很難看!

如果大陸妹 他要領半俸 那就給他 算是對他有點情面!

不動產的話 就看 持有人 要給誰....

建議啦,最好不動產的部份 給你們兄妹共同持份, 給大陸妹持份,我敢1000% 人走了之後 會你們其他的持有人商量 他的部份要賣掉換錢!

然後 帶著錢回大陸享福!

如果你爸的 退休俸 夠多的話 領半俸 他回去也很夠用了!

現在卡在他有台灣身分證,如果他捲錢回大陸,沒有放棄台灣籍,錢用完了[可能會去辦理 一次請領完 半俸] 這業務我以前當兵的時候承辦很多,幾乎都是大陸老婆寫信來辦理的! 都是老榮民回大陸找以前的同鄉 還有 親戚 後來死在大陸,台灣也沒有親人 最後都由大陸親人 領光光!

這是我所知的 薪俸部份,最後 還是建議你們 遺囑也不要立了,趕快分一分日後免得麻煩....[ 對那個大陸妹喔 只要你心軟 你就輸了 ]

雪 2
雪 2 2010-02-07 13:10:57 #6F
 

船長爸爸

你講的我跟我大嫂超煩惱的XD

您說還有一次請領完半俸的業務? 一次請領可請領多久? 我以為半俸都半年領取一次..

房子的部份,她要賣我和哥哥不肯賣的話,她不也沒輒?

現在還卡到土地的問題..她那時知道地可以賣一百多(政府徵收的話)

唉唷,真的是...

浩浩愛丞丞
浩浩愛丞丞 2010-02-07 13:57:43 #7F
 

就我知道的大陸阿姨,不為了錢不會嫁來台灣啦!

(平常心想,不為了錢誰要大老遠離鄉背井嫁給一個老頭子啊?)

他們通常是不會讓老頭子死,除非拿到了身分證,

拿到了之後就.......

妳不用擔心妳爸死了之後,這位阿姨會回大陸去,

她會呆在台灣尋找下一個老榮民,

再想辦法弄下一個房子。

吳敵媽
謀法可治 2010-02-07 14:00:27 #8F
 

1. 國宅即為國家住宅,不得繼承,國宅只限於活著的榮民,你父親過世即取消..

2. 繼承權為配偶分一半,剩餘由子女均分...

3. 今天父親配偶是母親,你們還會有這樣的疑慮嗎?

4. 如果照中國的古傳統那種說法,你也沒繼承權咧(我沒其他意思)

5. 如果父親沒有安排,將由法院裁定,另外終身俸應該是由阿姨續領,

  因為他是榮眷

DIDI媽
DIDI媽 2010-02-07 14:08:51 #9F
 

如果錢能夠把關係切斷,那是最好的了!

能和平處理好事情好,省得人家找上門來鬧。

小天空
小天空 2010-02-07 14:20:19 #10F
 

對我而言

如果在爸斷氣前 她都能夠不棄不離

全部都給她又如何

年經人有賺錢的能力

靠自己怕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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