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市公所的垃圾車收私人垃圾是不合法的
且還有收錢的行為
奉勸版媽聰明一點
上BBH不要發問你自己.丈夫.孩子和婆媳以外的問題
省的被砲轟心裡也不好過
最後氣得口不擇言
到最後搞不好人家還說你害小叔沒工作
甚至始作俑者是你
說不定認為你該負責養小叔或小叔的小孩是罪有應得
現代人憑片面之詞回答不著邊際
還覺得是你管太多了
話說因為是已經丟掉的垃圾
所以誰拿去應該都無所謂
且最後落入何處誰也不會關心
不過依規定的確違法
但垃圾撿回家同事幾乎都會覺得沒關係
可開公家垃圾車收私人垃圾還收錢就嚴重了
不過也沒關係啦
很多納稅人神經很大條
不會管政府錢用到哪
反而您還太奉公守法了........
垃圾車是歸各縣市的鄉鎮市公所管的!
(原作者於 2010-01-10 05:25:19 重新編輯過)
如果他們撿走我丟掉的東西
我會有點高興 因為我個性有點。。。喜歡丟
不喜歡家裡有雜亂的東西
所以我丟掉的東西有時候有點浪費 (但是可以捐的還是會儘量捐)
但是如果是家人從垃圾箱撿回來到我家
我大概就不會太高興了 ^^“
哦對了 如果你怕他被檢舉然後丟工作
你就不該po在這裡拉 ^^”
(原作者於 2010-01-10 06:52:49 重新編輯過)
之前新聞有報說,有一個資源回收的員工將人家不要的垃圾拿回去,被上司看到被告耶!!
雖然是人家不要的,但垃圾丟了在資源回收車上就是垃圾公司的,好像是侵佔還是*盜哦!!字不會打^^"
挖...因為"侵占垃圾"被告 那還真倒楣~__~
當然那是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的! (..."當事人"是指誰?丟垃圾的人嗎)
^^^^
如果你是丟的那個人感覺ok嗎? (我個人是無所謂,很ok的啦)
有點不懂版媽是怕小叔丟工作還是怕小叔太喜歡這個工作~ ^^"
(原作者於 2010-01-10 07:12:03 重新編輯過)
既然已經丟進垃圾車,就代表自己已經不要的東西...歸類為垃圾了~
如果有人願意拿走或是需要,我倒覺得蠻開心,
資源回收的意義不就是丟掉的東西回收再利用...
那也代表有二次利用的價值,
+1
版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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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他會開著工務車私下幫人清運廢棄物
是有跟對方拿錢上司不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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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叔是正式嗎?如果不是,問題比較小
如果是,那要小心被投訴........
因為他的行為已觸法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