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小叔是清潔隊員
每次他都會撿別人丟進垃圾車(資源回收車)的東西回家
(例如:餐具/過期藥品/鞋子/衣服/腳踏車/戒指.....)
當然那是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的!
婆家的人覺得又沒關係反正是人家不要的
但是我小叔是公務人員~領納稅人的錢
就算別人扔進資源回收車也該按國家的程序處理不是嗎?
而且偷偷打開別人包好的垃圾....
如果你是丟的那個人感覺ok嗎?
我很怕他貪小便宜哪天被檢舉丟了工作
誰知道這樣到底合不合法阿?
他都會撿別人丟進垃圾車(資源回收車)的東西回家
===================================
丟進垃圾車就是不要的東西
若我是扔掉的人 , 我也不知清潔人員撿走了
所以,不會太在意
倒覺得沒有什麼
我不知道合不合法
不過我覺得拿資源回收車的沒有關係
因為大家丟棄的時候就應該有認知會被經手的人看到,或者是要再利用的
但如果是說,這些東西本來依法是要變賣有收入的,私自拿走似乎就不對
撿丟進垃圾車的我就覺得不太好,因為我會認為就是不想讓別人再利用才丟進去的
(譬如說有私人資料的廢紙....蓋過死人的棉被...之類的)
唉。。。不就是垃圾嘛
人家都『不惜福』扔掉了
現在垃圾物品出現有緣人
為何要斤斤計較呢!!!
那吃別人廚餘的獨居老人
是否也要問那些婆婆媽媽
可以吃嗎?
有些事,不必太複雜
惜福之人更加有福!!
你管得很廣,連小叔都在管轄範圍
有空可以當海龍王拉
理論上感覺是不行的
但是...宅心一點想:如果有人需要 需要的人拿去應該是ok (有行善的感覺)
例:
有一次家裡不用的衣服本來想拿給垃圾車
丟垃圾的時候剛好遇收資源物的ㄚ婆
順口問她要不要(因為不能賣錢的東西她不會要)
她說:要
我就給她了
自己覺得 也許她能穿or能賣錢都好
我小小一個舉動也許就幫助了她
心裡很慶幸沒丟垃圾車
之後都想多做一點好事呢
既然已經丟進垃圾車,就代表自己已經不要的東西...歸類為垃圾了~
如果有人願意拿走或是需要,我倒覺得蠻開心,
資源回收的意義不就是丟掉的東西回收再利用...
那也代表有二次利用的價值,
我覺得版媽不用太在意,
醬回收場的其他員工也少處理一些...可能也很開心他拿走吧!
只是過期藥品..不要撿比較好,亂吃會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