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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在婚後四個月多時(約五年前),在一次吵架中,先生打過我一次,在二年多前,他又踢了我的肚子,但這二次我都沒去驗傷,他踢我肚子的一個多月後,就進監獄服刑,到目前還沒出來,從小孩子出生到現在(有二個小孩,4歲和3歲),都是我在照顧(家庭主婦),我想請問如果他出來後,又出手打我,讓我想要離婚,除了去驗傷之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要到小孩的監護權,目前的生活費都是公婆出的,且現在都跟公婆住在一起,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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