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暑假時自費請家事清潔的媽媽(學校家長)打掃
1500~2000左右的價錢
不比清潔公司差的
一來可達到教室清潔的功效
又可以讓有金錢需求但因要照顧小孩的全職媽媽有賺錢的機會
媽咪在談的時候要告知他所有教室的部分都要含括,包括窗戶(尤其是氣窗的窗框).地板(刷洗而不是擦拭).課桌椅和置物櫃(如果是刷洗一定要擦乾不然留下的水痕更難清).遮陽板等
至於為什麼不讓孩子自己掃呢??
我覺得,確實有孩子對塵螨過敏(不算少數)積了兩個月灰塵的教室還是先讓大人來處理吧!
再來教室都會用膠帶張貼小朋友作品,留下的殘膠要用藥劑清除,這部分我也覺得不是挺適合孩子使用
還有高處的電風扇,這部分老師也無能為力啦!就交給專業吧!
先讓清潔人員做一次大清潔,再讓孩子每天做到保養的工夫,我想並無不妥
(原作者於 2008-09-12 18:03:39 重新編輯過)
清潔公司清理的部份是一般孩子清潔不到的天花板.日光燈箱.電風扇.
還有將窗簾拆下清潔.和教室掉漆部份修補.及桌子櫃子消毒~
是一學期開學前一次~~我們所有的家長都很贊成~~
其他的時候班上的整潔工作當然還是由孩子們自已清潔和打掃~
今天剛好看到了這篇:
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2/4514992.shtml
(前略)
教育局國教科表示,清掃廁所是生活教育的一部分,本來就不應該外包,若真覺得學生應付不來,那麼清潔費也應由學校自行編列預算支付,而非向學生家長收錢,早在95年教育局就發文到各校,禁止向學生收取任何清潔費。........
依教育局的說法 那向家長收清潔費就應該是違法吧...
敦化學童 「沒捐錢,就去掃廁所」
【聯合報╱記者錢震宇、邱瓊玉/台北報導】 2008.09.13 02:07 am
敦化國小家長向市議員楊實秋陳情,指學校每年都以家長會名義向家長募捐清潔費及保全費,他無法認同,所以沒有捐錢,沒想到學校老師竟跟學童說「沒捐錢,就要去掃廁所」,讓家長情何以堪。
教育局國教科表示,清掃廁所是生活教育的一部分,本來就不應該外包,若真覺得學生應付不來,那麼清潔費也應由學校自行編列預算支付,而非向學生家長收錢,早在95年教育局就發文到各校,禁止向學生收取任何清潔費。
保全費用也同樣應由學校自行編列年度預算支付,除非所有家長都開會同意願意支付保全費與清潔費,不然若有爭議就應停止,國教科將要求學校依法辦理。
對此,敦化國小訓導主任黃忠信強調,絕沒有強迫家長繳交,一切都採自由樂捐方式,應是教師與家長溝通間出了問題,才讓家長誤會。
陳情家長反映,每學期敦化國小都會要求家長捐清潔費及保全費用,家長為了小孩的教育,幾乎都會捐款。或許因景氣不好,今年募款情形不佳,但學校老師在課堂上卻當學生的面說「不捐錢,就要去掃廁所」。
陳情家長說,他在政府機構上班,經濟能力不算差,但對校方透過家長會名義,以募款方式要求繳納費用作法有疑慮,所以不願意捐款。
黃忠信說,敦化國小學生較多,使用廁所的量相對較大,廁所數也多,學生自行打掃可能掃不乾淨,因此學校將廁所清潔作業外包,雇用3位清潔歐巴桑,在每節下課後,立即打掃廁所,學生則負責幫忙巡視,實行近10年來都以自由樂捐方式進行。
他說,敦化國小設有護童專案,請來24小時的常駐警衛,負責圍護校園安全,其他學校則屬假日保全,有些是機械設定保全,相較之下花費自然比較高,但並未強迫家長繳交保全費。
黃忠信強調,若樂捐狀況不理想,廁所外包作業無法進行,當然只能由學生來打掃,至於常駐保全也將改由學校老師輪值。
議員楊實秋要求,不論是「樂捐」或「強制」收費,教育局都要徹底調查了解,凡依法無據的收費,都應主動督導校方改進,如確實有收費必要,教育局也應明定合理合法的收費標準,並補助弱勢家庭。
我們學校都是老師暑假的時候就去
"努力"的打掃 有人天天去
有人選擇晚上去
就是去打掃~很感動吧~
桌子 椅子 櫃子 牆壁 通通搬出來
他累到去全身按摩
我實在是佩服老師
暑假中同事如此的付出 實在感動
既然班上都表決通過 那就是找清潔公司羅
不過我很得意的是,我曾經和一些家長幫孩子的教室粉刷
我覺得父母親自動手,為自己喜愛的人做事很幸福。
另外有家長將錢交給需要金錢清寒的家庭代勞。
往好處看是雙方受益。
但是是不是某方面想起來也很辛酸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