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姑丈和姑姑是表兄妹唷!
我阿嬤的姊妹小孩結婚。
現在好像改掉不行耶!
生囉3個小孩,一女二男
現在都3X歲了,很正常啊!
(原作者於 2008-03-11 12:03:16 重新編輯過)
不行吧
....如果結婚..就是勇敢嗎?
近親結婚...近親結婚, 其子女染色體產生遺傳基因突變的機率是正常人的好幾百倍, 從機率來說, 近親結婚對子女確有不良影響...
我不清楚每一個愛情背後的故事...
可是如果子女因為父母而必須去承受一些莫名的傷害.或疾病...這個代價未免也太大了吧
堂兄妹/表兄妹
血緣的等比都蠻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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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堂』的定義比較嚴謹
也就是限定父系兄弟之間的子女
也算是 "同宗" 吧!
『表』的定義就廣了
可近可遠
父系姊妹,母系兄弟姊妹,旁系...姻親...等等
最近的血緣比例就跟『堂』一樣
但遠的就可以遠到八竿子打不著邊了也算『表』...
(原作者於 2008-03-11 12:36:55 重新編輯過)
我爸媽就是了~不過他們媒說之言
我的2位奶奶是同父同母的親姐妹,我奶奶從小就送人作養女
我媽生了7個我們都滿健康的
我跟我媽開玩笑說他們如果改天到法院去提婚姻無效
我們這幾個小孩就會從婚生子,變成非婚生子了
給大家一個正確的觀念~~
在法理上的結婚-->現在採登記制,
去登記時,戶政人員不見得知道雙方的關係是不是在六等親之內,
所以辦結婚什麼是OK的;
但是!!!
如果有人提出婚姻無效(知道雙方關係的人都可以去提起無效),
六等親內的婚因關係在法理上是不允許的,
也就是已登記的婚姻關係會被視為無效;未登記則不得登記.
實務面來說,
如果登記了(不管雙方知不知道六等親內不得結婚這一條),
以後只要有知情的人向相關單位檢舉,
則雙方的婚姻隨時可以變成無效!!
如果都沒有人去告狀,那就醬子一輩子終老吧~~~
政府不會主動去查雙方的關係,
就算查到了,也頂多告知你們婚姻無效,
現在社會同居的人那麼多,有看到政府強迫他們分開不能住一起嗎?
換句話說,如果很在乎"婚姻關係"所附帶的保障,
那六等親內的婚姻是無任何保障的.
另外則是近親的優生問題~~
實際上,近親所生後代為非正常健康的比例,遠比一般人想像的低~~
(其實跟非近親生的子女有問題的比例,幾乎是一樣....)
只是由於長久下來大家觀念的錯誤,
都以為近親就一定會生出有問題的小孩....
當然在優生學的立場,基因要越多元越好;
但也沒有每個人都是找非洲,美國或歐洲人做另一半吧....
六等親內的問題不如大家所想嚴重....
我的朋友是堂兄妹結婚的 親的堂兄妹喲 就是2個人爸爸是親 兄弟那種
在國外沒有法律明文規定這些人不能結婚就是了
他們後來發現有隱性疾病 所以生女生可以 男生不會活 他們有個女兒 很好很健康很聰明 跟我一樣大 沒有問題 兒子10個月大就死了 後來不敢再生 所以另外領養一個女兒 現在都很不錯
我想如果他們沒有遺傳毛病 應該是生一大堆孩子的那種吧。。。
表兄妹不能結婚~這只是一條法律規定啦
這條法律"一把刀雙面刃"
其實近親通婚生下的孩子不見得一定有問題
通常是有家族遺傳疾病基因才會
但是不同家族難道就沒有相同的遺傳疾病基因嗎?
我記得以前生物老師說過~根據統計2者是沒有太大差異的
反而如果是家族基因都很優秀的話~都會遺傳到良好基因唷~
不過現在這種婚姻最後還是要回歸法律~
台灣法律是規定不屬於有效婚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