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接觸的客戶都是營造業的
他們都"超~~級~~愛~~去~~喝~~花~~酒"
老公常常是陪完吃飯以後 還要跟客戶去小吃店或是300暢飲續攤
搞的身上都是一股噁心的味道回家....="=
我老公說他不敢摸小姐的啦(因為摸要付錢的)
但是卻被小姐吃過豆腐= =...(被摸肚子...)
我都跟老公說好了 陪客戶去那裡 是為了生意 為了生活 為了養家活口
我不會阻止他去 但是不准喝酒 (酒駕開車被抓到我們沒有錢繳罰款)
自己公司同事如果約他去喝花酒 他敢去就死定了
先揍他一頓 然後離婚 小孩子的監護權歸我
ps.我老公的同事有人很瘋的 可以在那種場所脫個精光跳舞給大家看....
小吃部..這名詞感覺好像是鄉下地方才有的名詞也,不過那種方還好啦,小姐摸要錢的......不水便給人摸的....酒店就不一樣了,小姐是一個比一固還敢......一固比一固還主動......我公也是談公事都要去酒店那種的....不過我比較放心的是....他去的地方我很熟...有人會打小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