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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24周嚴重畸胎 可有條件引產

松鼠
松鼠 2006-05-03 17:32:12 版主 10K

今天的蕃薯藤看到的,希望各位媽咪不需要弄到這個,不過還是給大家參考一下

聯合新聞網 記者陳惠惠/台北報導 2006-05-03 03:50

懷胎超過廿四周,一旦發現染色體異常或嚴重畸形該如何處理?台灣婦產科醫學會擬定晚期終止妊娠準則,醫師須先以打麻藥等方式,待腹中胎兒沒了生命跡象,才能引產。婦產科醫學會前理事長、台北醫學院教授蔡明賢說,待醫學會理事會通過準則後,會送到衛生署備查。衛生署國民健康局婦幼與優生保健組組長蘇淑貞表示,「這部分還有很大的討論空間。」去年,馬偕醫院一位醫師卅五周大、患有唐氏症、嚴重心臟病的胎兒流產,由於是從胎兒臍帶注射局部麻醉劑,再予引產,儘管未違反優生保健法規定,仍引發外界關切。

過去,面對周數大的先天性異常個案,不少婦產科醫師在無法說服父母留下、又不願動手執行人工流產的情況下,往往選擇眼不見為淨,轉由私人診所處理,在未足月情況下引產;有些胎兒則是生下來後等待自然死亡,對母親有如酷刑般折磨。蔡明賢說,經過多次討論,醫學會倫理紀律委員會決議,超過廿四周的胎兒,若檢查後證實染色體異常或嚴重畸形,在徵得母親同意下,可以進行人工流產。值得注意的是,醫學會也訂出人工流產手術執行方法。蔡明賢說,經醫學會討論,超過廿四周的胎兒,醫師須先以注射麻醉藥等方式,讓胎兒終止呼吸後才能引產。換句話說,引產出來的胎兒不能有生命跡象。

事實上,早在婦產科醫學會訂定準則前,馬偕醫院也訂妊娠晚期流產準則,需經兩位婦產科醫師同意才能進行,並已送衛生署備查,但此案仍在討論中。蔡明賢說,醫學會討論後,並未硬性規定要經兩位婦產科醫師同意才能進行,但若醫師有疑慮,可會診小兒遺傳等相關醫師後再決定。

台灣婦產科醫學會表示,晚期終止妊娠本來就具爭議性,討論出此準則,是為了讓醫師有所遵循,不要背負過於沈重的「心理壓力」,也避免外界冠上「殺胎」的罪名,此一準則也會報請衛生署備查。

蘇淑貞說,現階段優生保健法施行細則規定,人工流產應於妊娠廿四周內進行,但醫療行為不在此限,究竟幫畸形兒墮胎算不算醫療行為,恐怕還要等法規會討論後才能確定。

對此,中山醫學大學醫學倫理教授戴正德抱持反對態度。他說,他並不反對亂倫、強暴等特定情況下的墮胎,但晚期終止妊娠是非常爭議性的議題,尤其反對因為胎兒有缺陷就決定結束生命。

有婦產科醫師私下表示,準則就算訂出來,不想做人工流產手術的醫師還是不會做,「畢竟醫師的目的還是救人,要親手終結胎兒的生命,很難下得了手。」這位醫師表示,有些醫師連減胎手術都不願意碰。

小臻媽咪
小臻媽咪 2006-05-03 21:16:20 #1F
 

這個話題讓我想到前年時,在懷孕24週發現得ㄌ妊娠毒血症.在醫院安了一個星期間,醫生除盡量用藥降低我的血壓,還問我是否要引產,因為我的情況一直很不樂觀!但是,我们夫妻倆遲遲無法決定是否要引產,一直拖到25週實才決定.可是,醫生說:baby在24週時引產生存機率微乎其微!但是依照規定在25週時引產,一定要急救!所以,我們的baby在出生後立刻送進新生兒加護病房,到50几天後才走!

所以,不管是因任何問題而必需決定......都是相當痛苦的事!對我們夫妻來說一輩子都無法忘懷!

咪咪
咪咪 2006-05-03 21:51:40 #2F
 

小臻媽咪~看了好心疼,不只心疼寶寶更心疼你們~~~

小玫瑰
小玫瑰 2006-05-07 00:21:19 #3F
 

我的BABY是羊膜穿刺檢查出染色體異常,醫生23週多才告訴我們, 不過礙於醫院設備及醫師專業度考量,打算回娘家那找這方面權威的醫師做引產,到現在我還是不能釋懷,不知道引產的流程是怎麼樣,BABY會被怎麼處理,引產過程會不會有危險…真的25週以後引產就要急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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