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提醒汽機車駕駛在路口停讓行人,以及行經無號誌路口時要依標誌、標線停車再開,交通部宣布三月卅一日起將提高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等罰責,直接開罰三六○○元。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交通部已完成「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修正程序,包含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禁止行人穿越路段除外),小型車與大型車起罰金額從二千元、二八○○元,一律提高為三六○○元,機車維持一二○○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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