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應該要分兩的方面看
第一個是,既然養了這種凶猛的狗在家,為什麼會讓一個三歲的小小孩可以跑進去的?
第二個是,家長明顯已經違法了,小小孩因為這種刻意的疏忽,因而收傷或死亡的事情,已經發生很多次了
希望有小孩的家長都要多多注意
很明顯是家長的疏失,3歲小孩無人照看,自行跑去鄰居家被狗咬了。
狗被安樂死根本不是解決根本問題,只是找個代罪羔羊處置罷了。
根本問題在於幼童的照顧措施,是需要教育家長的。
再者,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
狗因為孩童跑進家中因動物野性本能驅使導致孩童喪生。因為狗不會說話,只是個動物。沒有上法院,聽牠的解釋辯駁、為牠找辯護律師。人類即立刻處死牠
但許多惡人有意虐童、滿懷惡意殺人卻被判定有教化可能而不判死。糾纏訴訟多年。苟活多年。
試想,我們人類憑什麼去決定其他物種的生死,就是因為我們有思想就自覺比其他動物高等嗎?
在我看來,人類比許多動物要自私兇殘的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