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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單親媽媽生活不順遂勒斃兩個親生小孩,自己也輕生卻獲救,被法官判處死刑。
身為一個想要假裝人美心善熱心公益的公眾人物,我應該要怒罵法官怎麼可以這樣高高在上無視單親媽媽生活的辛苦呢?
那酒駕呢,怎麼不趕快死刑?
喔,但因為我有讀書,所以知道酒駕目前現行法最高刑度就是還沒死刑嘛!
有意見可以趕快去連署修法啊,這樣吳宗憲都不知道要死幾次了!
然後也因為我有讀書,法官依法審判到底有什麼問題啊?
她是正常行為能力人,犯後無悔意,殺直系血親,完全符合可以判死刑的要件啊?
如果是一個中年失業男子,因為養不起家中老母然後殺了她被判死刑,有些假掰女明星還要出來這樣義憤填膺的憤怒嗎?
再說了,當事人本來就想死卻獲救,判她死刑根本是在成全她好嗎?
拜託好好活在人間,不要老是講一堆假裝苦民所苦的高尚言論博得愚民掌聲。
中華民國弱智真的夠多了,不要再加重這個問題可以嗎?
名人拜託都去給我讀書,沒讀書真的好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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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當事人所以沒法評論
但現在都只有單方面媽媽的說詞
前夫咧?到底有沒有給扶養費?假如有的話經濟應該不至於那麼拮据
另外還有這位單親媽媽的哥哥和嫂嫂
聽說之前有讓她和孩子一起住
不曉得中間發生什麼事了?
不過 一個媽媽要有多大的勇氣
才下得了手殺自己的孩子 還兩個
然後自己也自殺 但沒成功
應該是承受了極大的壓力才會選擇這條路
陳沂那篇針對的是應該是隋棠,昨天有看到她寫:當看到這個判決,我只覺雙頰發燙,彷彿看到法官用行動搧了所有為生活、為孩子拼命的母親一大耳光:孩子都照顧不好?妳們這些爛母親!
七年,扛了七年這樣的日子,結果法院用一句:「吳女僅因一時不順遂,就斷然片面決定終結孩子們的生命,剝奪他們的生存權,因此應該重罰。」給了這個母親死刑。
僅因一時不順遂?
請問是多麼的高高在上的姿態才能說出這句話?
在位者的眼睛真的有好好注視過人間嗎?
一個單親媽媽生活不順遂勒斃兩個親生小孩,自己也輕生卻獲救,被法官判處死刑
華山分屍案二審判無期徒刑 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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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這兩天的新聞
一個是心力交瘁的母親被判死刑
一個是為逞自己私慾的惡棍被判無期徒刑
都犯了殺人的罪
法官的判決確是大不同
真是不知台灣法官判定的標準在哪裡
在我的觀念,殺人就該償命(尤其被害人是未成年的孩子,孩子那麼弱勢,更需立法保護他們)。
單親媽處境堪憐,
但逝去的二個孩子,就活該倒楣嗎?
就算是你生的孩子,也無權處理他們的性命,孩子沒有想死,
他們可遠比我們想像的更堅強,更有韌性。。
很難過看到這種悲劇,但在這種悲劇發生之後,
我們政府是否該想想哪些機制可以幫助這些走投無路的家庭,如何提升我們的兒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