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子在身邊可以領到的補助更多,至少在學前的時候,家裡有人做類似的工作,所以知道。反而是小孩上了國小之後,很多補助都會中斷,所以她才覺得煩了吧
更可能是.....有的新的愛情,又丟不掉燙手山芋,直接殺掉比較快
社會局的補助是救急不救窮,而且她有正當工作,當然就中斷了
王薇君的FB有貼出來
她找到事發當時的新聞
一個月除了前夫給的2萬
還有低收5600多
學校又幫她申請一條5000
------------------------我覺得她殺死孩子不是經濟的問題
是覺得孩子們阻礙了她的愛情
孩子們已經成為她追尋新人生的沉重行李
她把對人生的種種怨恨全部發洩在兩個孩子身上
就像很多男人
在外工作受挫
回家打老婆孩子出氣......一樣的意思
其實學齡前更多,我想當時社工應該有幫她找到不少,只是上學後很多都被減掉了
有房子(聽說是她姊的),有人顧小孩(她嫂子),有倒楣的男人幫她出資進修,所以.....我想她被判死刑是罪有X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