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今年26歲大學時期在台南讀書,2013年大一開始六日做假日打工,嘉義-台南每到假日就這樣來回到現在畢業後依然一份正職+假日打工,7年過去了......不去想時間過好快
2020/6 晚上多了一份兼職的工作,19點上班22點下班,做了3個月的三分工作,好累
我的家不完整(隔代又單親),但我努力盡可能做到完美,爺爺、奶奶、爸爸、弟弟25Y,爺爺奶奶年紀大了80幾歲了,爸爸很廢從沒付出過什麼,不拖累家裡我就覺得有保佑了
家裡的經濟重擔落在我身上,每個月至少給家裡一萬加買生活必需品,幸好我還有3個姑姑,偶爾回來家裡看看給個禮貌性的孝親費~
弟弟目前去了台中工作,卻沒拿過錢回來,最近覺得好無力
閨蜜說我做的對得起自己就好,以後長輩走了我不後悔就好
人生到26年了,什麼時候才可以做自己
這幾天阿罵的一句話讓我沒了動力
姑姑跟阿罵說我爸還有2棟房子可以敗家(一棟是祖先古厝另一棟是阿公阿罵年青打拼下來的房子)
因此阿罵決定要早點處理房子的事宜 居然是都登記在我弟名下
我的付出、我的青春通通葬送在「孝順」2個字上,我不奢求要留什麼給我,但可不可以公平一點.....
我不會那麼不肖的爭什麼,但我累了......可不可自私的為自己了呢......
感謝大家的回覆 覺得陌生得你們比家人還暖心
已搬出去家裡一年半了,一邊要顧家裡一邊顧及自己,三份工作的身體開始疲憊,因此上來看看大家的想法~
內心多少害怕如果少給了家裡,會不會被說長大了翅膀硬了....之類的
曾想過是不是要上班累倒了,才能給家裡一個警惕
我想我會開始學著先愛自己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