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女子今年26歲大學時期在台南讀書,2013年大一開始六日做假日打工,嘉義-台南每到假日就這樣來回到現在畢業後依然一份正職+假日打工,7年過去了......不去想時間過好快
2020/6 晚上多了一份兼職的工作,19點上班22點下班,做了3個月的三分工作,好累
我的家不完整(隔代又單親),但我努力盡可能做到完美,爺爺、奶奶、爸爸、弟弟25Y,爺爺奶奶年紀大了80幾歲了,爸爸很廢從沒付出過什麼,不拖累家裡我就覺得有保佑了
家裡的經濟重擔落在我身上,每個月至少給家裡一萬加買生活必需品,幸好我還有3個姑姑,偶爾回來家裡看看給個禮貌性的孝親費~
弟弟目前去了台中工作,卻沒拿過錢回來,最近覺得好無力
閨蜜說我做的對得起自己就好,以後長輩走了我不後悔就好
人生到26年了,什麼時候才可以做自己
這幾天阿罵的一句話讓我沒了動力
姑姑跟阿罵說我爸還有2棟房子可以敗家(一棟是祖先古厝另一棟是阿公阿罵年青打拼下來的房子)
因此阿罵決定要早點處理房子的事宜 居然是都登記在我弟名下
我的付出、我的青春通通葬送在「孝順」2個字上,我不奢求要留什麼給我,但可不可以公平一點.....
我不會那麼不肖的爭什麼,但我累了......可不可自私的為自己了呢......
有住家裡嗎,下個月起不要給家裡任何錢而且要搬出去,妳的爸爸弟弟都還有謀生能力,等他們走法律行動再説。
我就是這樣過來的,開始賺錢後當開始會去想(人不自私天銖地滅),現在生活過的算不錯,有能力才能反饋
當然可以為自己啊~天經地義~
你阿嬤存心有事找孫女,出錢找孫女 ,財產只給男丁
她們都沒有為版主的幸福著想~你繼續付出結局一樣 , 早點看開早點脫身
天地之間 最該是對自己有交待
先把自己顧好 才有幸福的 也才也許有其他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