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你自己和家人決定。你的家人是否支持你很重要。
如果你在適婚年齡而且評斷你男友是你人生合適伴侶,而且你和男友都有結婚共識,那就結婚組織一個家庭。
如果不結婚,生下小孩來養。 那就拿掉不要生,因為會衍生非常多的問題。
我不相信,拿了小孩才娶進門這檔事。
看你自己和家人決定。你的家人是否支持你很重要。
如果你在適婚年齡而且評斷你男友是你人生合適伴侶,而且你和男友都有結婚共識,那就結婚組織一個家庭。
如果不結婚,生下小孩來養。 那就拿掉不要生,因為會衍生非常多的問題。
我不相信,拿了小孩才娶進門這檔事。
才交往半年的確是蜜月期,水水要張大眼睛看仔細帥帥是不是個值得託付終身的人,可以請自己的家人幫忙鑑定畢竟還在蜜月期很多缺點還不會太顯露出來,請家人幫忙鑑定是因為他們比較客觀而且也有經驗可以幫妳評論一下帥帥的優缺點,要陪妳一輩子的人還是看仔細一點好
前言:面對一個活生生的小生命,竟然讓我茶不思飯不想睡不著(午睡,還在想如何搶救這個麗華天兵)。
第一章:『因為我以前拿過一個,再拿不知道會如何』,版主沒有說明,上一次是誰的,同樣是現任男朋友的嗎?為何一再讓自己懷孕!
第二章:現在是熱戀期,不是蜜月期啦,蜜月期是結婚後才有!專家的看法,一般的熱戀期,約3個月到半年,也有長達9個月之久。你們雙方都在熱戀期間,在腦內多巴胺分泌激素下作祟,只知愛到最高點,竟然都忘了這會鬧出人命,就讓事情這樣的自然發生了…
第三章:事情既然發生了,最好是結婚生子、夫妻恩愛、婆媳和樂,但是故事往往總是耐人尋味。如果目前只有二選一的機會,我寧可選擇拿掉孩子,重新檢視這份關係再結婚,畢竟將來是一家人,大可不必要妳男朋友選媽媽,還是選老婆,因為這兩位都是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女性親人,將來搞不好,還有第三個、第四個女生,一起來搶妳的老公,我說的是你們的女鵝。
結論:男朋友與他家人戰爭。這個戰爭根本就是妳引起的,妳不能置身事外啊,雖說現代女性有身體自主權,但是生小孩這件事,卻不是想生就生,生了之後,能好好教養他成長茁壯,那才是真本事。
既然已經是媽媽的身份了,就別再水水、帥帥了
孩子在你身上,別人沒辦法幫你決定要怎麼做,既然你和男友都有意願要留下孩子,那還有什麼需要考慮,生命再小也是生命
26歲和30歲,已經不小了,學會為自己和小孩負責吧
先搬出來,去登記。
以後婆婆那邊妳少插手,孫子也不用帶回去。
妳只要口頭跟老公表示:我會跟你一起承擔,以後婆婆一定會體諒我們。
不必行動。
她一天不改善態度,如此便好!
如果沒有懷孕咧?
會急著想結婚嗎?
相愛容易易柴米油鹽醬醋茶難
當然也有可能不是個壞結果
很多女生也以為懷孕用小孩能綁住男人的心
很負責任的很負責
不負責任也很不負責任~
如果是對的人就結婚
媽媽撇除單親身份,也說沒有錯
才半年就有孩子
認識就不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