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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心心 2019-06-09 19:25:36 版主 564

和先生結婚18年,育有1女17歲及1子8歲,在結婚第4年時,先生第一次外遇被我發現後,他說是我叫他去找的。

結婚第14年,我因為工作關係認識一位廠商老闆,當時就只是當朋友般聊賴,問侯,生活,旅遊,他和他老婆感情如北極,我和先生感情也時好時壞,所以就有種同病相憐的心情來聊,賴了2個月不知不覺就彼此產生了情愫,之後有一起出去幾次吃飯,走走,但當時最多只到牽手而已。

不知是否經驗不足,還是笨蛋如我,竟然被枕邊人發現,發現後當時我有種豁出去的心態,反正被你發現了,反正跟你感情也不好,不然就離婚,在當下是有想要離的心態,可是並不全然是那個男的,他只是給了我勇氣而已,他並不是我想要離婚的全部,婚姻出問題才是主因,後來講阿講的也沒離,。。。。。之後就三不五時的用言語恐嚇我,什麼賤女人,王八蛋,下三濫,討客兄,更多難聽的字眼他都罵的出來。把我做的醜事公諸於世,我所有的親戚朋友都知道,說我討客兄要跟人家走,(屁啦,是跟你感情不好才想離的好嗎?),,,,每次出門一定要跟他報備,出去半小時內一定要回來,否則很慘,但還不至於會打人,但會摔東西。

但從那次之後,我們的關係才真正開始降至冰點,真的是北極的冰。分房自然是不用說,同住在一個屋簷下像陌生人似的,彼此都不講話,假日會帶小孩出去,做個假面父母,彼此都只跟小孩說話,把對方當空氣,有看到裝作沒看到,這樣的關係持續到現在也4年了,如果要不是。。。。為了小孩或許我還會自虐自己這樣沒老公一直過下去。

在今年3月無意拿起他的手機查看賴,看到他和一個女的對話,女的說很想去陪他,說他最近在減肥,體力小心不要透支了喔。。。結果我先生回他說:找你才會透支。她就用很害羞的表情貼圖。隔2天我氣不過,問他,他也承認和那個女的上床了,對方還是個人妻,說他會外遇,完全是為了要報復我。

當時他就說要跟我離婚,小孩2個他都要,叫我把婚後財產拿1/4走人(婚後財產是我們兩一起在他爸爸開的店一起賺來的,所以他就認定錢是他的),從3月被我發現到現在和女人還一直往來,完全不把我放在眼裡,每天混到半夜2~3點才回家,現在待在這個家裡感覺很痛苦,每天都在想著他和那個女人的事,一直困在那個情緒裡出不來,有時也會想到失眠。

想想有時也會很想一走了之,但小孩怎樣辦?我走出去就看不到小孩了,他應該也不可能把小孩給我吧

目前我手上握有的証據很少,只有他們賴的對話,以及跟先生談判時他承認上床有錄音而已,這樣訴請離婚應該不會贏吧,況且我先生是那種死的能講成活的,黑的能講成白的,他一定會矢口否認的,也會言語恐嚇我,神精暴力,所以想離,我也是活在恐懼當中,那怕他那天又來找我的喳,讓我不得安稳。

發現這件事,他家人及我家人完全不知,我也沒跟任何人說,目前還不想跟他家人說,因為再怎麼樣千錯萬錯自己人還是幫自己人的,搞不好他媽還會說是你自己不跟我兒子睡,難怪我兒子會去找別人睡,,,,xxxxx,我自己的娘家也沒人可以幫我,沒有媽媽,和爸爸感情很生疏,自然不會跟他講這件事,所以現在的我很痛苦,完全沒有可以訴苦,我也不知道要找誰了。

我很迷惘!!!!

 

 

 

於2019-06-09 19:37:46重新編輯過
匿名
懂事的貓 2019-06-09 19:57:23 #1F
 

@心心

已到這個地步,繼續只有讓彼此痛苦,一切都回不去了,不如放過對方,對大家都好,做不成夫妻,也不用仇恨對方,好好商量孩子們的安排,重新開始新的人生。

大補丁
大補丁 2019-06-09 22:27:41 #2F
 

孩子他要扶養,很好,放心,他沒權利讓你不得探視....至於你們的金錢,房產,那是得好好琢磨琢磨...

離婚協議書上常常有.男婚女嫁,個性不和...其實應該要改,男移情,女別戀..妻不如妾(竊),妾不如偷..相看兩相厭

現在孩子都很懂得,不定班上有一半都是單親家庭.對孩子好好說明白,講清楚,言必行,..孩子這麼大了也有選擇的權利.

匿名
哥吉拉II 2019-06-09 23:37:02 #3F
 

離婚吧,都不愛了,談多了反而沒意義。將來上法院就把手中的證據攤開,有多少證據就說多少證據。

談判時,婚後的有價資產就從一人一半談起,找律師幫妳處理,妳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就先沈澱下來,沒偷吃其實不算犯法,頂多是道德瑕疵,家庭不睦是主因之一,而妳老公更誇張。

孩子若老公都要,妳就少拿點,當作孩子將來的教育基金吧…

ㄧ..ㄧ
荒野女巫 2019-06-09 23:52:18 #4F
 

我老了只看錢

離婚前跟離婚後經濟會有差嗎?

如果會變窮或者你還要另覓住處

我倒覺得不見得要離婚

因為夫妻不和也那麼多年了該習慣也習慣了

孩子也大了

何不換個心態和角度思考

你們就是室友關係

室友不干涉對方感情生活

你該吃吃該喝喝把自己的日子過好

他交他的女朋友

你交男朋友啊

不用互掐對方爭個你死我活讓孩子對婚姻恐懼

 

 

 

 

 

匿名
參考看看 2019-06-10 00:38:44 #5F
 

既然你對丈夫都沒有愛了,他在外面玩你又何必在乎?他怎麼玩只要你們不同房就不用擔心染病吧!

現在就是看你要不要為了小孩維持一個有名無實的婚姻關係,不過如果家裡氣氛不好,父母互罵。小孩也不會覺得幸福。而且如果你是為了小孩選擇不離婚,那以後會不會用這個藉口來情緒勒索小孩呢?(我媽媽就是,所以我很討厭)

夫妻之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 :

一、重婚者。
二、與人通姦者。
三、夫妻之一方受他方不堪同居之虐待者。
四、夫妻之一方對於他方之直系尊親屬為虐待,或受他方之直系尊親屬之虐待,致不堪為共同生活者。
五、夫妻之一方以惡意遺棄他方在繼續狀態中者。
六、夫妻之一方意圖殺害他方者。
七、有不治之惡疾者。
八、有重大不治之精神病者。
九、生死不明已逾三年者。
十、因故意犯罪,經判處有期徒刑逾六個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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