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個離過婚有兩個小孩的媽媽,兩個小孩是前夫扶養,我固定一個月會去看小孩兩次,女兒越長大越希望我常常回去陪她,前夫也有自己家庭了,我也不可能常常回去看小孩。
現在我跟男朋友懷孕了,他很想要一個小孩,但我如果生了這個小孩,目前步調一定都會變了,我責任變大了又不能回去看小孩了,我女兒一定會不平衡為什麼我都不能陪伴她,以後肚子生出來的baby就能跟我住。
我男朋友家裡經濟能力不好,都是靠他一個人在付所有費用,他媽媽是個很懶惰的人身體都很健康寧可家裡玩手機追劇也都不會想到自己兒子那麼辛苦幫忙賺點家用,她習慣也不好,如果我生了小孩我也不放心給她帶,我到底該不該生下這小孩呢?我想生但經濟不許可,我也高齡了,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