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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如有錯誤請指正
繳納貸款的一方應在每次繳費時留下匯款紀錄,以萬一事後不得已有訴訟紛爭時,不論是以借款或借名登記契約請求,或是請求剩餘財產分配時,可作為有力證據。
應該是不想結婚藉口 ,和房貸無關。
另外男友應該還蠻精明的 ,絕對不會讓你出 ,另外也不會在婚前賣婚後買以維持房子的所有權。 有一位朋友, 男友婚前為了她在娘家附近買了房子 ,婚後先生繼續付貸款 ,而朋友付家用, 等到離婚時, 房子是婚前所買的個人財產( 男友的名字) ,朋友一毛也沒有 ,他早就想好了
的確樓主要跟未婚夫好好討論兩人間為何不能一起解決問題~
但現在我都勸年輕人要暫停買房
結婚可以先租房子
除非你們口袋夠深付貸款覺得不吃力
這是很多房市專家的預測
未來台灣的房價只會長期下跌
原因出在人口即將負成長
未來空屋會愈來愈多
請參考日本的例子
他們的房價從高點跌下來已經不可能回到以往水準
連在東京都都是如此
當年在高點貸款買房的人苦不堪言
因為房貸不會隨房價下修而變少
負擔很重賣房卻補不了房貸
一個錯誤的決定就可能使人陷入貧窮
什麼時候可以買呢?
就是跌到你們覺得負擔不吃力時就可以買了
也許要好幾年的時間
但在面對人口結構大幅改變的當下
最好要留點觀察期看看房市的走向
不要貿然介入
以免自己的人生被房子套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