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奕含是接受性平教育的世代,本身也有女性主義的思想。這個世代已經少有女生把貞操觀念看得太重了,即始遭遇性侵,應該就是肉體的創傷為多,不至於要心理防衛、強迫自己愛上對方。
我認為她的創傷是錯愛,如此才貌雙全、接近完美的女子,居然被一個假貨騙了,那個胡成蘭的贗品還不將自己當一回事,要是我也會覺得愛上對方是一種羞辱,生命中的污點。
用小杯名字上網公開狼師惡行反而被網友噓爆是小三。絕頂聰明的林奕含當然知道小說要怎麼改編才能打動讀者。因而我認為網誌和小杯的那篇文章較具有真實性。法律制裁不了他,寫本小說再自殺輿論就沸騰了。所以同意林家父母在執行這個遺願。
一開始我也是認為林可能是被誘拐性侵
不過跟著事情逐漸演變慢慢我調整了一些看法
佩服芮寶貝的分析
跟我現在想的接近
但是芮媽咪論述的更好
我在想雙方約在台北飯店談判的那次
林萬萬沒想到陳最後竟選擇了妻子
反而被陳的妻子當場羞辱
難過加上難堪讓她身心重創
就算是正常的年輕女孩都受不了這樣的屈辱
所以才吞了幾百顆安眠藥想輕生
這實在是令人傷心的一幕
只能說林亦含太過痴傻
眼前這個男人是比胡蘭成還不如的
一開始我也是認為林可能是被誘拐性侵 不過跟著事情逐漸演變慢慢我調整了一些看法 佩服芮寶貝的分析 跟我現在想的接近 但是芮媽咪論述的更好 我在想雙方約在台北飯店談判的那次 林萬萬沒想到陳最後竟選擇了妻子 反而被陳的妻子當場羞辱 難過加上難堪讓她身心重創 就算是正常的年輕女孩都受不了這樣的屈辱 所以才吞了幾百顆安眠藥想輕生 這實在是令人傷心的一幕 只能說林亦含太過痴傻 眼前這個男人是比胡蘭成還不如的
Artemis(*☻-☻*)發表於2017-05-26 16:48:06在第822樓
其實多數的人一開始都認為不就是常見的少女情懷
遇上老練的補教老師不吃白不吃的心態下的「師生戀」
只是 書上市 作者自殺,父母聲明被「誘姦」加上高社經地位家庭與滿級漂分亮才女
開始投注滿滿的關懷與感同身受,不願意粗暴用「師生戀」或「騙砲」字眼對待這樣的女孩
從作者自己披露的網站發文 她自寫也許是做小三應該付出的代價
她無數次自殺住院 男友一個個聽聞經歷火速落跑
而站大老婆立場 這類事情社會上很常見,剛好她比較倒霉 自己遇上先生也跟女學生糾纏問題,
只是沒想到這男人心態就是 「打打免錢的砲 然後走人」
一般女學生沒想到要告,也許也認為自己也是有愛 愛多深 性愛多激烈都是兩人說好就好
分開就是不適合或看清這個人.....
沒有那麼強烈的不滿
--
透過越多林女生前留下的文章,更明白當初他父母與她多年蒐證會投訴無門的無奈....
有多少被迫或妳情我願下完事後發現被拐騙的實情 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被騙錢,警察會幫你 被騙砲或感情...就沒罰則
活著的說「自願」不在的另一方說「誘姦、被性侵性虐」(是否滿腹的不甘心)
相信林女曾有滿滿陪伴的家人 朋友 但一個個無奈勸不回她 然後傷心搖頭離開
婚後先生真的是一個暖男,還是願意陪她走這一段
他們沒有錯是林女自己也知道過不了是她內心那個障礙
(搞半天自己連個什麼都不是..打臉她滿溢的優越感與強大自尊心)
加上她又聰明絕頂 連她的楚楚精神科醫師努力多年都無解。一般人再怎麼努力也拉不回
林奕含是接受性平教育的世代,本身也有女性主義的思想。這個世代已經少有女生把貞操觀念看得太重了,即始遭遇性侵,應該就是肉體的創傷為多,不至於要心理防衛、強迫自己愛上對方。 我認為她的創傷是錯愛,如此才貌雙全、接近完美的女子,居然被一個假貨騙了,那個胡成蘭的贗品還不將自己當一回事,要是我也會覺得愛上對方是一種羞辱,生命中的污點。 用小杯名字上網公開狼師惡行反而被網友噓爆是小三。絕頂聰明的林奕含當然知道小說要怎麼改編才能打動讀者。因而我認為網誌和小杯的那篇文章較具有真實性。法律制裁不了他,寫本小說再自殺輿論就沸騰了。所以同意林家父母在執行這個遺願。
芮寶貝發表於2017-05-26 16:25:29在第821樓我很好奇這裡的媽媽們17歲時也認為被老師性侵是肉體創傷而已嗎?
如果被跟自己父親一樣大的老師性侵了,而妳還要繼續上他的課,還要他幫你複習學測
17歲時的妳怎麼選擇呢?是妳平時信任又崇拜的老師喔…
媽媽們知道那些被狼父性侵的女孩,還要靠爸爸供養生活,大多數女孩只能隱忍下來嗎?
本來已經想在這串潛水,看到結論下得這樣簡化只好冒出來。
她的心理轉折沒有這麼簡單。請參考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3930436
她的女權想法是創傷前或創傷後出現仍不得而知,我們知道她國中讀吳爾芙,可是她也讀紅樓夢張愛玲阿。
倒是希望她國中就真的是激進的feminist,一口咬掉就沒事。
錯愛的經驗很常見,可是創傷到要到每年固定日期都癲癇發作不多。
另一個佐證是曾有提告的念頭,已經滿16歲是要提告什麼,錯愛嗎,不是吧。
另一個佐證是她到基金會時不只一人,難道這些受害者都是錯愛而提告嗎。
違反意願有程度的差別,她用過不同字眼: 強來、污、姦、塗在牆上、…這不是錯愛兩字可以概括的。
但我也不贊成用作者沒使用過的字來形容。
人類的腦袋不作歸類就無法理解,歸類就是一種簡化乃至失去原貌的輕率動作,面對生命可以再謹慎一些。
我不相信在喜來登談判的目的是要陳星娶林以示負責,
陳星的年紀跟林父差不多了多少,
林父也不會想要這種人當他的女婿,
可能林家只是希望把事情攤開來說清楚,
並且希望對方提出一個有誠意的道歉或善後賠償方式之類的。
這個事件的重點是,
男老師就是不應該跟女學生發生性關係,
自己一定要把持住,
高中女生對男老師很容易產生愛慕,
這種情況在女校或女生班更嚴重,
不是只有外表不錯談吐斯文的男老師才會被女學生仰慕,
而是幾乎只要是男的,沒有禿頭太嚴重,或者是過於矮小的,
就會有小女生仰慕,
這也就是為什麼女校,或者是女生偏多的高職,
在教師甄選時,如果碰到男性應徵者時,
都一定會仔細盤問應徵者如果碰到學生表示愛慕時,要如何處理,
長得愈帥,面試官愈擔心,
長得很「安全」的話,錄取機會稍微大一點,
我帶過一個年輕的男實習老師,
能力很強,長的很斯文帥氣,
他去女校或高職參加教師甄選時,
都會一直被追問相關問題,
學校主管看起來都一副很擔心他會在學校招蜂引蝶的樣子,
後來他是在某個男女合校的高中應徵到教職,
男女合校的同年齡男生夠多,
女生比較不會把滿滿的少女思春情懷投注在老師身上。
律師謝震武昨在《新聞面對面》節目中則表示:「
我從一開始就跟你講說,
中間管你2個月多久,有沒有交往那個詞,
我只在乎的是一開始發生的時候,
是你情我願還是不甘不願。」
謝震武的一席言論道破了盲點,
指出陳星不斷強調兩人曾在一起,
亦或是林奕含曾和富二代交往與否又如何?認為重點不該是兩人究竟是否曾為戀人,
且反駁道:「那跟你跟她發生那件事有什麼關係?」
可能我寫得太快了,我的意思是也會有心靈的創傷,但不會大到強迫自己愛上性侵犯。現在不是古代那種失去貞操的女子就要嫁給性侵犯的世代。補習班的課程並無約制力、隨時可以不上,就算不想跟父母說出實情,只要說那個老師上的不好浪費時間,應該不會有父母強迫小孩繼續上吧?
這跟被父親性侵還要依賴他生活的狀況完全不同。
本來已經想在這串潛水,看到結論下得這樣簡化只好冒出來。 她的心理轉折沒有這麼簡單。請參考 https://forum.gamer.com.tw/C.php?bsn=60076&snA=3930436 她的女權想法是創傷前或創傷後出現仍不得而知,我們知道她國中讀吳爾芙,可是她也讀紅樓夢張愛玲阿。 倒是希望她國中就真的是激進的feminist,一口咬掉就沒事。 錯愛的經驗很常見,可是創傷到要到每年固定日期都癲癇發作不多。 另一個佐證是曾有提告的念頭,已經滿16歲是要提告什麼,錯愛嗎,不是吧。 另一個佐證是她到基金會時不只一人,難道這些受害者都是錯愛而提告嗎。 違反意願有程度的差別,她用過不同字眼: 強來、污、姦、塗在牆上、…這不是錯愛兩字可以概括的。 但我也不贊成用作者沒使用過的字來形容。 人類的腦袋不作歸類就無法理解,歸類就是一種簡化乃至失去原貌的輕率動作,面對生命可以再謹慎一些。
fargo3發表於2017-05-26 17:45:16在第825樓錯愛可能很多人都有過。不難化成正面的成長。
但創傷的來源更可以是受害,也可以是悔恨當初沒採取其他作為。
小魚丸 的媽 2017-05-26 17:46:09
【這個事件的重點是,男老師就是不應該跟女學生發生性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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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陳 已婚為人師,他的作為令人嗤之以鼻。
(小魚丸的媽,妳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