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謝震武昨在《新聞面對面》節目中則表示:「 我從一開始就跟你講說, 中間管你2個月多久,有沒有交往那個詞, 我只在乎的是一開始發生的時候, 是你情我願還是不甘不願。」 謝震武的一席言論道破了盲點, 指出陳星不斷強調兩人曾在一起, 亦或是林奕含曾和富二代交往與否又如何?認為重點不該是兩人究竟是否曾為戀人, 且反駁道:「那跟你跟她發生那件事有什麼關係?」

五月的夏天發表於2017-05-26 17:52:47在第827樓

從她小杯自白 看不出被強迫性愛

只看出她被猴耍後的憤怒 ,怒斥他的行徑與不在意態度

但小杯自白又也許只是她隨手寫 不想讓人看破她錯愛後的心理狀態

是被姦 身心靈傷害發瘋?(南檢要找出證據還她公道)

知道實情被騙 自己無法接受 發瘋?(輿論制裁陳星與後續心理輔導)

 

於2017-05-26 18:05:55 重新編輯過
Jessy
Jessy 2017-05-26 18:16:32 #832F
 

可能我寫得太快了,我的意思是也會有心靈的創傷,但不會大到強迫自己愛上性侵犯。現在不是古代那種失去貞操的女子就要嫁給性侵犯的世代。補習班的課程並無約制力、隨時可以不上,就算不想跟父母說出實情,只要說那個老師上的不好浪費時間,應該不會有父母強迫小孩繼續上吧? 這跟被父親性侵還要依賴他生活的狀況完全不同。

芮寶貝發表於2017-05-26 17:53:37在第828樓

如果老師對17歲的妳說:「這就是老師愛妳的方式」,「妳不是喜歡老師嗎?這是妳送給老師的教師節禮物喔!」

老師長相有如補教界的馬英九,出口成章又是其他女學生仰慕的對象

妳會拒絕下一次的邀約嗎?

我覺得「愛上誘姦犯」的自我防衛機制是很可能出現在少女心理,特別是對方很熟悉哄騙技巧。

unonothin
fargo3 2017-05-26 18:19:24 #833F
 

我也覺得用斯德哥爾摩症來解釋事件後來發展很不完整,除非擴大斯症的定義。

幾乎沒人提到生物性,對於男人就是負面用語: 獸性,女性也有生物性。不清楚可不可以用行為主義或斯症定義作出比較政治正確的解釋。


2008這個事件的前一年,2007年張愛玲小說色戒被改編成電影,媒體常談到迴紋針、易先生、王佳芝、皮帶束縛的場景。當初的張愛玲迷一定不陌生。


當時一位女性友人聊到色戒的名句 “通往女人的心”,這是我第一次聽到張愛玲的這句話,現在想起來特別感慨。

 

於2017-05-26 18:20:34 重新編輯過
五月的夏天
五月的夏天 2017-05-26 18:33:09 #834F
 

令人好奇一點:

陳星說有交往2個月,這2個月內就有性行為,

陳星一開始是怎麼哄騙林奕含,且是往來多久?一、二、三星期???

總覺得陳星很經驗老道,「愛他,就要給他,」是這樣被騙的嗎?

推測⋯⋯林奕含當時可能也糊里糊塗,

會唸書,又浪漫的孩子,如果又不食人間煙火,父母顧好好,

真的難以想像!

子祈的媽
子祈的媽 2017-05-26 18:34:50 #835F
 

當機文章怪怪刪

於2017-05-26 18:36:12 重新編輯過
子祈的媽
子祈的媽 2017-05-26 18:44:37 #836F
 

其實這些類似感情糾紛日常時常發生

還有更多

例如恐怖情人、仙人跳之類有的沒的

自殺的、殺死對方、傷害對方再自殺的

天天上演

(只是純粹講感情層面的問題…)

這個babyhome

也是隨便搜尋就那麼多大老婆訴苦老公外遇

(而且反應比新聞師母更激烈的人多的是)

我覺得捍衛自己所有應該算人之常情……

偶爾這邊也有小三在這發文解惑

(結果被罵的狗血淋頭的也還不是一堆)

結果只有通吃的當事人最無所謂

真是何苦……

只是覺得教導小孩

“學習如何自我省思”蠻重要的

像ptt那則小杯說的其中一段:

【大家崇拜的名師
走到妳面前
說他喜歡妳 想保護妳 決定愛妳一輩子
沒有人不會動搖】

……我個人覺得這段有點過度自我中心-  -

因為就我個人的價值觀而言

一個年長近父年齡的人對自己試圖展現愛意

我是根本不可能因此而動搖的

何況是已知已婚對象

因為我價值觀的倫理認定那不正常

甚至會覺得噁心排斥避之惟恐不及

可是ptt小杯(甚至有些其他女性)

就偏偏栽進了這個不合倫理的愛情坑

約會了愛了

受傷了痛了

先不管先後順序

但結論還是說服自己

只是犯了全人類都會犯的錯

(我覺得單純看ptt文字是這樣啦……)

對偶像的崇拜是青春期常見

但這種或許是有戀父的傾向

可能就要思考一下是為何產生的……

但是正常的老師應該也要謹守和學生的界線

如果是正派的老師這樣做是保護自己清白

如果是放縱自己情慾的老師當然必須被譴責

利用別人無知的傾慕

卻無視自己本分的人確實不應該

*

但總之會覺得或許需要教導兒女

情商比智商更重要百倍

不止女孩、男孩也很重要

雖然可能在一些狀況的氣氛當下

確實很難踩煞車

(這有雙重的意義……一段關係下千萬不要半推半就 、就算是正常感情或許還是要確認雙方意願再進行,但就算是老師或上司、也確實要把持不該踰越本分)

懂得正視自己的情感

也是保護自己不受傷害

還有萬一受了創傷要如何排解

不要因此困住自己也很重要

創傷或許不是人人都有過

但總是有些人可以化作往前走的力量

有些人卻不行

總覺得教導孩子理解情慾和挫折

是很大的課題ˇ  ˇ……

於2017-05-26 18:56:30 重新編輯過
清早媽
清早媽 2017-05-26 19:00:19 #837F
 

思考的格局很重要。

同樣一件事,有人覺得是小事一樁,有人卻覺得「見微知著」,如果又發現更多受害者,這就不是單純男歡女愛的事了。

 

 

 

 

子祈的媽
子祈的媽 2017-05-26 19:07:21 #838F
 

思考的格局很重要。 同樣一件事,有人覺得是小事一樁,有人卻覺得「見微知著」,如果又發現更多受害者,這就不是單純男歡女愛的事了。        

清早媽發表於2017-05-26 19:00:19在第837樓

那當然

但前提是每個人的價值觀不相同

就算這種類型的事件有其他人

可能有人會認為只是錯愛

有人會覺得始終只是純愛

有人覺得自己受辱卑微

有人可能根本覺得愛的理所當然

有人會失戀受傷

有人會逼退元配

有人會報復

有人會隱忍

不然這個社會不會有那麼多傻傻的小三小四

也不會有那麼多囂張的小五小六

(換個性別也一樣……)

當然把持不住自己

那些劈腿或外遇的人是最糟糕的

但我們的孩子“有一天也會變成大人”

也可能面對這些糾紛

不會是那麼單純的一元論

不可能只有被傷害的人

也可能不小心變成傷害別人的人

所以教會他們如何處理感情和慾望

很重要

於2017-05-26 19:14:46 重新編輯過
H.J
H.J 2017-05-26 19:19:06 #839F
 

清早媽

2017-05-26 19:00:19

 

思考的格局很重要。

同樣一件事,有人覺得是小事一樁,有人卻覺得「見微知著」,如果又發現更多受害者,這就不是單純男歡女愛的事了。

———————————————————

+1111111111111111111111。

Artemis(*☻-☻*)
Artemis(*☻-☻*) 2017-05-26 19:44:14 #840F
 

其實多數的人一開始都認為不就是常見的少女情懷  遇上老練的補教老師不吃白不吃的心態下的「師生戀」 只是 書上市 作者自殺,父母聲明被「誘姦」加上高社經地位家庭與滿級漂分亮才女 開始投注滿滿的關懷與感同身受,不願意粗暴用「師生戀」或「騙砲」字眼對待這樣的女孩 從作者自己披露的網站發文  她自寫也許是做小三應該付出的代價  她無數次自殺住院  男友一個個聽聞經歷火速落跑 而站大老婆立場  這類事情社會上很常見,剛好她比較倒霉 自己遇上先生也跟女學生糾纏問題, 只是沒想到這男人心態就是 「打打免錢的砲 然後走人」 一般女學生沒想到要告,也許也認為自己也是有愛  愛多深 性愛多激烈都是兩人說好就好 分開就是不適合或看清這個人..... 沒有那麼強烈的不滿 -- 透過越多林女生前留下的文章,更明白當初他父母與她多年蒐證會投訴無門的無奈.... 有多少被迫或妳情我願下完事後發現被拐騙的實情 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被騙錢,警察會幫你 被騙砲或感情...就沒罰則 活著的說「自願」不在的另一方說「誘姦、被性侵性虐」(是否滿腹的不甘心) 相信林女曾有滿滿陪伴的家人 朋友 但一個個無奈勸不回她 然後傷心搖頭離開  婚後先生真的是一個暖男,還是願意陪她走這一段 他們沒有錯是林女自己也知道過不了是她內心那個障礙 (搞半天自己連個什麼都不是..打臉她滿溢的優越感與強大自尊心)  加上她又聰明絕頂 連她的楚楚精神科醫師努力多年都無解。一般人再怎麼努力也拉不回

開開心心的 每一天'^__^.發表於2017-05-26 17:04:09在第823樓

蠻中肯的! 現實的情況應是這樣沒錯。

另外,飯店的談判也許是林家雙親希望女兒死了這條心,讓他看清楚偷吃男人的真面目,另一方面也是想警告對方林家也非好惹,希望陳能給一個真誠的道歉,至於林,可能還傻傻等待著那個男人會選擇她吧?如果如果談判的結果是陳選擇了林,以林家雙親也絕不可能答應,林的性格想必也極度剛烈執意非陳不可呢?那結局又會變成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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