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不會她只繳最低,一直循環利息,不過能積欠到50萬卡債,不知媽咪是花了什麼,老公不知情狀況下,那表示都是媽咪自己消費的,妳這樣的觀念要開始修正,不然會毀了妳自己的家庭,老實跟老公說說,解決後,千萬不要在當卡奴了
你這種還法,永遠還不完。
我有一不肖姻親,刷了多少都不知道,最後利滾利,滾到一百多萬,問她到底當初本金多少,自己都搞不清楚,說真的,聽了非常生氣,所以我估計你先生一定會生氣,但只要是自己人,最終都還是會想辦法幫忙,這種狀況下,無法找正常工作,只能打零工。
後來在面臨家庭變故以及親人的逼迫之下,自己想改頭換面,
就花了很多時間,找法扶幫忙,出面跟多家銀行協商(因為欠很多家),法扶律師會先諮詢,衡量狀況,在決定是否皆案子,一旦通過法扶的扶助,是不用錢的。費用是政府幫忙。
擺出自己的誠意,表示願意按月攤還,但是必須是在自己生活也能兼顧的狀況。
通常法院看你有意願還,銀行那邊也怕你雙手一攤,不肯繳,趁還沒被銀行轉移給債權公司之前去談。
後來這位姻親一百多萬,由法扶協助、法院判決,還款70餘萬,按月攤還7000元,6年繳清。
之後就能恢復信用。
相對來說,比自己去跟銀行談,或者直接這樣利滾利之下還,會好很多,因為你一邊雖然還2/3, 但是這裡面有多少本金?多少利息?還是只有利息?如果繳的比例是利息多,你根本沒把本金還掉,到頭來都是白還一場,這才叫做卡奴。一輩子為了卡債當銀行的奴工。
不過我覺得會成為卡奴的人,最好還清之後也不要再用卡,表示這種消費方式不適合你。
如果您沒有隱藏,50幾萬對現在某些家庭來說,應該湊一下可能還還得出來,或者有房子可以貸款,寧願還房貸也不要繳信用卡利息,信用卡債就是一次繳清最明智。不要傻傻的這樣繳利息,沒完沒了。
趕緊跟家人開誠布公的談,該被罵也要忍著被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