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景玉被起訴 小燈泡母:不會輕率將凶手推向彼岸的妳

我愛小鋼杯
我愛小鋼杯 2016-05-26 12:26:42 #51F
 

這個社會最不需要的就是"呼口號",因為只有想像只有願景沒有實益。更甚的是對一般大眾不只沒有安定作用,反而更加害怕。

我只想到推動強制車險的柯媽媽。她不只堅強的經歷喪子之痛,還堅持理念、付出行動,為弱勢爭取公義、為大眾的生命安全爭取最基本的保障....

大家要想的真的是杜絕類似事件的發生,而且要付出具體行動~~

 

感人故事--柯蔡玉瓊(柯媽媽)

壹、前言

像是一場夢又不是夢,茲因「強制車險」實施至今已滿十年了。回憶起十九年前的那一場車禍,內心難免有淡淡之憂愁啊!當時的我僅國小畢業很平凡的家庭主婦,被無情不合理的社會結構激發出一股不可思議的潛能,從此展開一場「立法」革命。八年的時光催生了「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再花十一年的歲月參與這個法令。因為相信自己多出一點力,可以讓別人少受一點苦,即使被「利委」冷嘲熱諷、螞蟻撼大樹、大象牽過河,但我還是堅持理念,為弱勢爭取公義、為大眾的生命安全爭取最基本的保障。 「就因為遭受切身之痛,我瞭解車禍受難家屬的痛苦與無助,所以更加堅持自己要走的路。」社會上人人稱呼:「柯媽媽」。由於我大兒子「柯重宇」就讀東海大學企管研究所的學生-柯生的媽媽,「柯媽媽」這個稱呼就是由此而來。....http://www.cali.org.tw/consumer4.aspx

林大美
林大美 2016-05-26 12:42:59 #52F
 

將文章設定為公開狀態

就要有接受別人評議的心裡準備

要不然就不要給別人看到就沒事了

 

說那是個人的心情與想法抒發

要別人不要多加評論

但評論的人也是一種心情與想法的抒發不是嗎?

沒道理他可以說

我就不可以說

對吧

市子
市子 2016-05-26 12:43:08 #53F
 

我不會說她矯情,因為我也是那種要想清楚的人。

 

如果留著,真能了解為什麼,很好。可是這些人都是極親的人也沒法靠近的,很想知道什麼樣的人有本事,可以真正了解他們為什麼殺人。天天在我跟前一道生活的孩子,我都不敢說我真的了解他們,誰能?得到的,就是答案嗎?


建議燈炮媽去找些探討精神病患,反社會人格者的電影,小說看看。蘇珊布蘭登,西恩潘主演的飛越生死門是一部照顧到雙方家屬,兇手反應的電影,推。

 

我尊重她的想法,甚至認為她蠻了不起的。但我只要說她成長在有愛的環境,她家孩子還小,想法相對理想化!至於兇手會不會到彼岸,是不是輕率,那不是她說了算。衷心希望她別跟某些人一樣,拿家人生命當成政治資本。發臉書是抒發,也是告知,設定公開,我心壞,會亂想。

 

跟孩子談到鄭捷槍決一事,孩子跟我一樣,看到新聞報導並不開心,反而有些難過。會主張廢死嗎?不會,那是他要付出的代價。

 

 

(原作者於 2016-05-26 12:46:28 重新編輯過)

愛琳媽
愛琳媽 2016-05-26 13:06:22 #54F
 

就像同一條機器生產線,出產上萬件零件,總有那?幾個是劣質品,?有原因。

不影響使用的,和平相處。影響生活的,也只能銷毀

同樣父母生養的,有的孩子健康長大,有的疾病纏身,?有原因,錯不在父母。

世上有太多值得花錢力、精力研究的事,

疾病的防治、糧食的增產、環境的保護。

至於影響普通人的劣質品,就銷?吧。或是有大愛或想知道為什麼的人拿去養拿去研究,要24小時和他守在一起,千萬別讓他來影響我們這些沒愛的普通人。

子祈的媽
子祈的媽 2016-05-26 13:16:00 #55F
 

延續前面我留的

剛才直接去看看燈泡媽的臉書

她並不是發文在臉書裡、更沒有公開

發現她是寫在自己部落格的網誌裡

如果她沒有打算當成聲明稿……

而是記者自己去挖出來製造話題

這該檢討的對象還是那些無聊的記者啊…

*

另外……我有一個好朋友

她是之前某個“重大新聞”的死者女友

是論及婚嫁的關係

但她一路處理後事看到非尋常的屍體等都很冷靜

也在自己臉書公開呼籲政府全民

必須重視造成該死傷事件相關安全的東西

每有相關意外必發文闡述

她沒有責怪下錯指令害死她男友的上司

基本上跟燈泡媽是類似的套路

但她實際上是很痛心的

理性只是她一種表達悲傷的方式

但卻沒有記者整天追著她打說她太理性

或許是我朋友男友的那則新聞不夠聳動

但也是足足死了6條生命

平平是悲劇

她發文也只能代表她自己的想法

如果這樣抒發表達是她穩定自己的方式

就放過她了吧……

當下的戀人
當下的戀人 2016-05-26 13:16:41 #56F
 

我認同可以對這些犯下令人髮指刑案的兇手進行研究 包括家庭 與成長背景

 

但那不代表 這些罪犯可以逃過與世隔絕的刑罰

像最近殺母的少年也是

兩年前不處理他 最後出了一條人命才檢討 來的及嗎?

不過 我也同意應該要尊重燈泡媽的發言與理念 

心情是心情 法律是法律 

他有抒發支持廢死的權力 政府有依法執行判決的義務

 

GE723
GE723 2016-05-26 13:22:31 #57F
 

有個犯人犯下多起重大案件,被判死刑。

法官問他有什麼話要說,死刑犯大聲的說:「是這個世界對不起我。我從小生長在xx區(註:為貧民窟),什麼都沒有,每個人都看不起我......」

犯人憤怒的陳述了十幾分鐘,法官待他說完了,才靜靜的說:「我也是那個地區出來的。」

==========

成長在沒有愛的環境,不能拿來當作傷害別人的理由甚至是免死金牌。再說了,冤有頭債有主,就算他要報復,也去找當初那個人,這樣還算情有可原。可是對著一個無辜的人加以傷害,這有什麼道理可以說得過去?

要研究,請苦主把人帶回去好好一天24小時慢慢研究。

我看媒體說,王景玉是因為有聲音跟他說在那天殺了一個四川小女孩,等他出獄了,就會有個四川女孩來找他傳宗接代。而當時小燈泡出現在他身邊,他覺得這就是四川小女孩。

若這就是王景玉殺人的理由,是否可以消除苦主的疑問?

市子
市子 2016-05-26 13:43:22 #58F
 

為沒求證燈泡媽發言來源道歉。

我家也有至尊寶
Clarrisa 2016-05-26 13:54:04 #59F
 

可以不用再了解她了嗎?她只不過是眾多死者家屬的一個,不能代表別人,她願意如何了解殺害她親人的兇手,那也是她的事,但社會要安定,我們處在社會上的一份子都有權力決定維護安寧秩序的方式,我們是民主社會,不是任何一人就代表全體。

屋塔房老媽媽
屋塔房老媽媽 2016-05-26 14:18:38 #60F
 

前幾個星期情慾作家香娜(徐尚懿)在FB罵燈泡媽必取媽 那篇的人留言得好不留情面好冷酷好弒血 彷彿說的是今天的菜價那樣輕鬆...我看完了按下生氣的表情然後離開網頁

我很尊重任何受害家屬的想法 某一程度也能理解燈泡媽的情緒(就算是槍斃了王景玉也喚不回自己的女兒)況且法官的判決不到最後前面說的跟辭海一樣後也沒用啊!是不是!

因為事情已經發生了 在沒有任何實質的判決下來 過多的言論只會被網民斷章取義 (但我覺得她跟廢死的那些人的無病呻吟很不同)她的文章我用我粗人的見解為:{孩子不敎好談再多也是多講的!你們不要逼我表態好嗎!}

現在就是療傷期!放過她吧!她要說什麼都由她吧 一個失去孩子的母親連言論自由都沒有嗎?我們好像太壞了吧!她的言論根本沒法影響到主法官的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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