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幹員李泱輯因為嫌犯王明助準備朝自己開槍,只好開4槍回擊,結果打中對方肩膀,成功將他制伏,沒想到事後因此被控告殺人未遂,嫌犯還求償400萬元醫藥費和精神撫慰金,李泱輯認為自己執法有理,不願和解,但法院認定他開4槍違反比例原則,判賠104萬元,全案定讞。
原文網址: 嫌犯槍口對著他 刑警開4槍制伏判賠104萬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1028/418667.htm#ixzz47UUJZteH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
新北市警局偵查隊小隊長涂彬杰21年前追捕偷車賊時,兩名同事被對方開車衝撞拖行,他情急下開槍,結果偷車賊傷重不治,涂後來被判刑,父母還賣祖產幫他賠了近千萬,他因此發誓絕不再開槍。
===============
如果你是警察 開槍了 結果打到輪框 流彈打傷 打死了路人
請問你 這要算誰的? 在台灣 8成警察要賠
如果你是警察 你要開槍嗎? 如果你是警察 你怕不怕被判刑
樓上的 警察錯最多???
所以開車的毒犯沒錯? 司法沒問題?
如果你是警察 請問你會怎麼做?
記得白曉燕案的那三隻壞蛋嗎?五常街槍擊案!死了警察妳記得嗎?有人可憐他未婚妻嗎?
有人可憐麥當勞放炸彈被炸死的拆弹小組嗎?
妳知道BALI島恐攻嗎?
知道曼谷恐攻的後續嗎?
其實你都只是當下自己的認知覺得憤怒!但重點是...
這些受害者 後來怎麼了?才是重點吧!
我是這麼覺得啦!這件事的苦主「女童爸爸」很令人敬佩,親愛的女兒被車撞死還能說出那些話真的很了不起。反而是版媽特地開這版,硬要抓出警察辦案有什麼瑕疵,這版回文的媽咪們卻一面倒的支持警察,版媽又去找出葉教授的發文來佐證自己想法是對的!沒想到是自己中文解讀有誤,自己打臉自己,才又衍生後面更多的回應,不然苦主都沒意見了!路人甲乙丙硬要抓出警察辦案有瑕疵幹嘛呢?WEN媽提供的影片連結,拒絕美國警察盤查轉身就跑,美國警察連開5槍斃命,我看了非常震撼...深深覺得台灣警察真是太可憐,怎麼做都錯。按子祈媽的說法,如果後續媽咪們也不認同妳的言論,妳也認為自己被霸凌嗎?但我覺得「霸凌」這詞不適用在此版討論耶!硬要說霸凌,倒覺得是版媽霸凌此版網友,因為支持警察,所以我們變成智障,因為支持警察,我們奴性太強,朋友之間可以開玩笑智障來白痴去,對於不認識的網友,寫出集體智障會是口頭禪或是開玩笑的心態嗎? (原作者於 2016-05-01 13:01:40 重新編輯過)
最愛巧克力發表於2016-05-01 12:46:27
+1
言論自由, 發表各自看法OK, 但版媽罵人真的不恰當
20幾歲當口頭蟬, 就可以隨便拿來罵人嗎?
看完只覺得台灣警察好可憐...
網友再說什麼也只是口水而已, 改變不了什麼
最重要的是法院, 警政署自己不挺警察, 這才是對警察工作影響最大的
美國警察槍殺老百姓的案子, 警察基本上都被判無罪
那老百姓就活該被槍殺嗎, 其實社會上也是不斷遊行抗議
但法律就是站在警察那邊, 政府也比較挺警察
我剛到美國時, 對比臺灣警察的友善, 美國警察的威嚴真的讓我印象深刻
臺灣的警察一邊做好本分的工作, 一邊還要顧慮民衆感受, 怕被投訴, 怕遭警告, 真是太辛苦了
新聞畫面當時下午4點多 根本就沒有什麼人
我沒說毒蟲沒錯
但又無辜害死一個小生命不是嗎?
在台灣開槍8成警察要賠
那奇怪了為啥殺小孩的都不用以命抵命阿?
台灣真是奇怪的鬼島!
反正每個人想法不同
也沒必要認同所有看法
(原作者於 2016-05-04 10:12:13 重新編輯過)
台灣的警察充其量只能算保全吧!
要提撥警力在大官立委議員家門口站崗
要載忘記帶准考證的學生趕場考試(幸好台北市已廢止)
去銀行大額領款可申請警力保護
要幫忙保管民眾忘記拔的機車鑰匙
好萊塢電影很常出現警察買熱狗跟老闆哈拉,但在台灣穿制服買便當會被投訴
因為執勤把車停在紅線上也會被投訴
唉
台灣人和保護他們安全的人民褓姆有仇嗎
我今天在臉書上看到一個影片
大陸公安在街上抓拿武器遊蕩的人
還沒有具體傷人的行為出現
幾個公安抓到就是一頓狠打
我腦中不知不覺配了音
若是發生在台灣
會聽到"被打的" (其實台灣警察跟本不敢打)
發出比警察還兇狠的聲音
警察打人
警察打人
警察打人
警察打人
警察打人
警察打人
警察打人
(原作者於 2016-05-04 10:36:30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