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東部外縣市租房近二年半,適逢先生工作異動得以回到北部,也順利買到離婆家和娘家都近的小房,此時肚子裡第二個寶貝也要即將出生! 真的覺得買房是緣份,租屋時也看了無數間房,現在自住的房子看完後馬上下斡,現收入雙薪近10萬,約有40%都拿去繳房貸了!!
這風險太大了吧
有一方失業不就糟糕了
(原作者於 2015-12-14 10:56:42 重新編輯過)
其實我覺得房屋,有需要就買,
買屋買自己能力可負擔的起的就好,
不用太計較房價的漲或跌,除非你是要投資就不在我的討論範圍內。
所以如果不是要投資而是要自住的房子,就沒有需要去討論何時買屋最好,
老話一句:有需要就買,買自己能力負擔的起的。
至少買了,屋子是自己的,不是別人的。
有了房子,小孩也不用一直搬家,一直在適應環境,
尤其租外面,很多東西都受限制,
如果要租到一個條件完善的環境,
房租勢必很貴以兩房而言,"至少"都一萬以上,這還不含水電,
那這樣為何不存點錢去買能力可負擔的起的房子,然後每個月繳房貸?
PS. 我們結婚一年多了,一個小孩,
預計明年底前交屋。
(原作者於 2015-12-14 11:24:02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