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修法強制結紮............講什麼都是白講+1
這個女人已經不能用常理來對待了
生而不養
看到自己的孩子慘死他人之手
還可以跟她懷上小孩
無言了......................
所以這兩個小孩可以讓人領養了嗎 好怕又兩個王皓出現 最好這個女人生了就跑啦~~~她也沒有本錢也沒資格養這兩個小朋友
Mandy(Eileen&Eric )發表於2014-08-21 15:03:04
小孩出養一定要生母蓋章簽字同意
現在生父認領了.....也依定要生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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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很多網友指責社會局不該讓牢裡的毒蟲生父認領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