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想問大家一個----鄭捷父母出來道歉---的問題

葦葦媽
葦葦媽 2014-05-26 15:16:00 版主 11K

首先先講一下自己是贊成鄭捷..速判死刑..殺人償命的

( 傷天害理,天理不容 )

PS:其實大陸這點做的不錯…判死刑.先遊街,再槍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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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法律上,其實已經是鄭捷本身,已經是成年人

父母理論上是管不了他了,也沒有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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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起來自己20歲以後(正在念大學)

自己也是沒聽從父母很多話,

自己要幹什麼就幹什麼,荒唐事幹了一堆 ( 不傷害別人也就是了 )

自己現在有兩個孩子,也是從小對他們耳提面命

但也難保兩個孩子上大學,出社會後,搞出一堆鳥事,弄得家族蒙羞,父母無臉見人

看大家對----鄭捷父母出來道歉----意見很多

想問一下,假設今天鄭捷已經50歲了.是否-鄭捷父母仍須要出來道歉 ?

在牢裡蹲過的人,都也是曾傷害過他人的人,成年孩子亂搞,難道都得算父母一份?

絕對無意替鄭捷父母開脫

但自己也身為兩個孩子的父母,有時想想自己難道可以保證自己的子女一輩子不做錯事?

請問孩子究竟要到什麼條件下(年齡或…)做錯事,才可以不關父母的事呢?

 

天乾勿躁
1922654987 2014-05-26 15:23:23 #1F
 

如果我的小孩21歲(學生)開車不小心撞死人,我應該跟他一起去向被害者道歉及和解

如果我的小孩30歲(成家立業)開車不小心撞死人,應該就是由他的老婆陪他一起去向被害者道歉及和解

如果他殺人後就立刻就被捉去關了…父母什麼事都不做應該也會良心不安吧?

 

(原作者於 2014-05-26 15:24:28 重新編輯過)

Joanne的云娘
Joanne的云娘 2014-05-26 15:35:03 #2F
 

自己比較重要! 當事人比較重要!

這件是發生其實我一直在想這問題,他父母親是否有必要出來?

但成年人,本來就是該為自己負責任,做事也該為家裡人想...

但就像陳進興一樣,最後小孩落得出國唸書,女友也幾乎是去當妓...

 

這對父母已經再受罰了,無法再出去大聲說我的兒子叫鄭捷,東海大學畢業!!人生真的被兒子毀了!

有沒有出來道歉我覺得已經不再是重點了....真正過不去的是,內心一輩子的後悔,懺悔,悲傷!

 

判死刑~我一直認為不該盼鄭捷死...我真心這樣認為!

應該把十大酷刑拿出來用用了! 看是五馬分屍,還是凌遲...好好的鞭打也可以...

要讓他到死前記得..你就是用這種方式再對代被害人及被害家屬!! 

愛兒寶
愛兒寶 2014-05-26 15:49:10 #3F
 

站在身為父母的立場,我認為不論是年紀多大都跟父母有關,小孩子從小是沒得選擇父母和家庭,小時候父母如果付上很多時間且愛與管教兩者均衡,我認為小孩子再不成材也不至殺人放火。

但若今天我是小孩子,我會認為我該為自己的行為負上一切的責任,因為這是我自己的選擇。我已經是成年人,我可以有其他選擇去向外界求援,解決我心裡的問題。

我相信有問題的小孩子一定跟他的成長環境有關。

父母絕對脫離不了責任,我認為小孩子成年以後的問題,父母和小孩都要負責!

 

ANGEL0414
ANGEL0414 2014-05-26 15:51:06 #4F
 

我覺得很可能鄭捷對他父母什麼都不講

 

像我問我女兒事情她有都語帶保留

 

她也不過十歲

玫瑰香草薄荷
玫瑰香草薄荷 2014-05-26 15:53:55 #5F
 

3F+1

21歲說大人也是大人,說還小也真的還小,就算鄭一出生就是心中有惡魔,但如果從小就是在父母家庭的愛和正面力量中成長,還會不會去隨機殺人??

鄭的父母只藉由議員書面道歉,沒有會面孩子,怕被打申請保護,說兒子是宅男愛玩殺人電玩,真的讓我看到了家庭教育親子關係方面是有問題,而這也是其他千千萬萬父母的問題,鄭父母不會是唯一或特例,然而悲傷的事情已經發生,但我們要讓它變得有意義,希望藉由這件事提醒家長們用正面力量和滿滿的愛來教育關心你的孩子,從孩子很小的時候做起,我想不會有三歲孩子會把父母拒於門外

空站空站
空站空站 2014-05-26 15:54:17 #6F
 

我是不贊成她父母"公開出來露臉道歉",因為畢竟做錯事的不是他們,即使他們教育不當,但,在沒有進一步證據證明他們虐待,忽略,性侵,遺棄之前,這對父母也跟我們大家一樣,不完全是對的,但努力給孩子最好的。

但我個人覺得,有必要去對受害者或其遺族道歉,因為,畢竟是一家人嘛。

就算成年了,血緣關係無法消滅,還是一家人。鄭捷自己不想道歉是他沒人性,可是父母親呢?應該會覺得愧疚,至少要去進一下責任吧...


 

polly的mama
polly的mama 2014-05-26 16:06:53 #7F
 

我覺得不需要像日本秋葉原事件這樣

還出來開記者會跟大眾致歉痛哭

去跟受害人道義上的致歉是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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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會這麼認為是因為

這個案子

1.鄭捷不只一次說.....他從國小就想殺人

2.21歲就說他是個沒有未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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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兩點讓我很驚駭

我不會希望看到鄭家爸媽出來痛哭被撻伐

比較想聽他們講過去21年他們怎麼養孩子

有人願意幫他們寫書也可以

或是台灣有罪犯心理學研究的專家能做做這個研究...我比較想看

 

 

ANGEL0414
ANGEL0414 2014-05-26 16:13:55 #8F
 

我覺得有些人就是人魔啦  跟一般人不同

 

陳進興的父母有沒有出來為陳進興負責啊

ANGEL0414
ANGEL0414 2014-05-26 16:15:59 #9F
 

陳進興成長過程----看來也是自己不受教

 

早年生活[編輯]

陳進興的母親是臺北市艋舺(今萬華區)的陳姓女子,於1956年18歲時經朋友介紹,與一位來自嘉義縣民雄鄉、北上打工的何姓男子交往,後同居,不久後即懷有陳進興。但何某翌年即另結新歡,拋棄陳進興之母。陳進興的母親於臺北縣(今新北市三重市泉州街租屋處生下陳進興後,即把陳進興交由其外祖母撫養。

陳進興幼年搬遷到萬華,隨外祖母居住,1964年就讀臺北市萬華區西門國民小學,雖然功課尚可,但時常犯下偷竊欺凌等事件;因而外祖母與母親商量搬遷事宜,希望換一個新環境。1969年,陳進興的母親將兒子的戶籍遷入其幫傭的住處,

1970年,陳進興小學畢業,就讀臺北市立大同國民中學,在校數度觸犯校規,一年後輟學,其母同時與從事建築泥水工作的王姓男子交往。繼父王姓男子為了改變陳進興性格,讓他當寺廟美工裝飾的學徒。1972年11月5日,陳進興在隨繼父工作時偷竊電熱器被查獲,臺北地方法院少年法庭判決交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陳進興仍有抽菸酗酒、嚼食檳榔等紀錄;由於數度違反保護管束規定,被少年法庭加重,裁定感化教育

1973年10月7日,陳進興在三重市持刀刺傷國中同學,原因是「看對方不順眼」,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個月;服刑完畢,繼父還是把他帶在身邊做工。1976年11月16日,陳進興因侵入民宅強盜,判刑15年;1979年8月25日,又因企圖逃獄,加判刑一年。1988年陳進興出獄時,外祖母病逝,繼父也臥病,不久繼父也去世了。

ANGEL0414
ANGEL0414 2014-05-26 16:16:53 #10F
 

 刪

(原作者於 2014-05-26 16:17:19 重新編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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