贊成樓上媽媽說的, 剪刀啦, 尖錘(用來敲破車窗), 甚至防水手電筒, 小型的浮板, 一點錢多點安心, 到時候可能就是救命的寶物.
我也認為不該怪媽媽, 她一定是無法下車, 誰會帶兩個小孩冒生命危險, 等在車裏面, 她打電話求救是正常做法, 她也很相信救援, 也把小孩顧好儘量推到能呼吸的空間, 應該是一時太緊張卡住了, 但是怕小孩淹到就直撐著不敢解開腳的部分, 犧牲自己救了小孩很偉大的媽媽.
我覺得也不能怪消防人員, 就算有甚麼失誤, 也是政府沒有訓練好, 沒有足夠的設備. 積水一直淹上來, 那必須要想到人會溺水, 車會沉的狀況, 所以當然是要準備好所有的東西包括提供氧氣給對方等等, 問題是有沒有設備? 台灣這樣容易下大雨的地方, 應該要有類似的救災訓練才對, 救難的東西也該齊全. 不然還是可能有類似的狀況發生的~另外大家切記, 萬一淹水或者車掉入水中, 一定要第一個把車窗敲破, 這樣水才會進來,等到進來超過一半左右的時候就試著打開車門, 會比較容易打開. 但在這之前要確定安全帶解開, 身上的東西不會糾纏住你, 寧可脫光也不要冒險被纏住.
陳s已經跑到後座去了,她早已解開前座安全帶,罵人前要先看清楚啊
這個媽媽意外當時為了救孩子,自己爬到了後座,將小孩推出去,自己卻因為腳卡住安全帶
車上母子三人爬至後座待救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516/35834267/
車子吊掛到路面打開車門把媽媽從後座抱出來
http://n.yam.com/ebcnews/society/20140519/20140519302373.html
可是媽媽,我們拉到她的手,一直拉不出來,可是水一直吃,她就卡在後座這邊
整篇新聞讓人看了很難過,直到看到81F媽咪的回文與台中市新聞局的澄清稿,我終於明白了,雖然有遺憾,但更充滿感謝。
那位媽媽應是拼了命地在下面撐住兩個孩子,讓他們能在剩餘的空間呼吸(不然消防員不會只看到兩個孩子拍打窗戶,而應該也能看到媽媽拍窗戶才對)。媽媽很可能是有感受到自己腳被勾住,但她只有兩隻手,她選擇先保住孩子,而非試圖解開纏住她的不明物體。
請設身處境為她想想,在水很混濁且燈光昏暗的情況下,因車子已傾斜,她哪敢放手不拖住孩子?萬一孩子滑落水中怎麼辦呢?換成我是她,也會選擇用手撐住寶貝,面對這種生命存亡的關頭,她一定很感謝消防員救了兩個寶貝。
政府有疏失之處,該究責的當然要負責,但衷心期盼,家人未來在面對兩個孩子,一定要強調母親有多麼愛他們,還要感謝消防人員的努力協助,而不是強調國家對不起他們,讓孩子能帶著愛與感謝的心長大,絕對比帶著恨與怨懟長大要好太多了............
看了新聞,確實誏人很難過。
希望,逝者一路好走,活著人也要好好的活著。
~~~~~~~~~~~~~~~~~~~~~~~
這誏我有一個感想,
就是......一直以來,我堅持在台北市不開車是對的,
因為,我就是屬於反應慢的人!
我覺得也不能怪消防人員, 就算有甚麼失誤, 也是政府沒有訓練好, 沒有足夠的設備. 積水一直淹上來, 那必須要想到人會溺水, 車會沉的狀況, 所以當然是要準備好所有的東西包括提供氧氣給對方等等, 問題是有沒有設備? 台灣這樣容易下大雨的地方, 應該要有類似的救災訓練才對, 救難的東西也該齊全. 不然還是可能有類似的狀況發生的~另外大家切記, 萬一淹水或者車掉入水中, 一定要第一個把車窗敲破, 這樣水才會進來,等到進來超過一半左右的時候就試著打開車門, 會比較容易打開. 但在這之前要確定安全帶解開, 身上的東西不會糾纏住你, 寧可脫光也不要冒險被纏住.
某樓的回應真的是太好笑了,什麼都怪給政府,人就救的活了?
請問哪個政府時代颳颱風淹大水沒有死過人?都有嘛,所以不要什麼都怪政府好嗎?
照這樣的邏輯下去演繹:
有立不可下水的告示牌的海邊,有孩子淹死暸->怪政府沒有經費僱請巡視員或救生員
921大地震->台灣處於地震帶,所以都是政府沒有先落實地震逃生訓練,才會造成這樣的傷亡
88風災->台灣水土保持做的不好,所以是土石流危險地帶,政府應該要先落實土石流逃生訓練
任何一件重大意外的發生,都是很多微小的意外組合而成的,在這件地下道的意外,
若當初地方人士沒有阻擋地下道的關閉;
若胡志強有堅持關閉地下道;
若水利局有好好整治附近環境/改善排水設施;
若第一台車發現地下道淹水而轉向的車輛馬上通報相關單位;
若第二台第三台轉向的車輛馬上通報;
若負責拉黃線的相關人士可以再跑快一點;
若這位媽媽在這樣的雨天有放慢車速,或許可以看清早就亮起的警示燈及水深;
若這位媽媽可以把打電話的時間拿來逃生;
若消防人員可以不顧自己的性命和家裡的妻小沉進水裡把陳女士拉起來;
若....就是這些若都沒有發生,所以造成了痛心的意外。
政府或許有些環節做的很不好,但請就事論事,多點建設性的意見,比較不會笑死人。
警示燈應該低一點,或是 一閃一閃.
或是有沒有可能做成像平交道的那種.
從防災中心或是消防隊或是職責單位的某個地方,按個鈕,柵欄就直接放下來(緩慢的)
不然拉線真的太慢了~
如果封這個地下道,怕是對地方的交通影響太大,所以應該要先對警示機制先做改善!!
阿姬姬她娘+ 1
警示燈應該低一點,或是 一閃一閃.
或是有沒有可能做成像平交道的那種.
從防災中心或是消防隊或是職責單位的某個地方,按個鈕,柵欄就直接放下來(緩慢的)
不然拉線真的太慢了~
如果封這個地下道,怕是對地方的交通影響太大,所以應該要先對警示機制先做改善!!
yes!!!對對對
就是這個
真的要醒目點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