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結婚兩年,小孩一歲半,
婚後先生都用加班的理由凌晨回家,或甚至到後期是完全沒回家。
懷孕時期我還可以自己撐著那個家,自己住、自己照顧自己。
但生完孩子後,我白天要上班,晚上帶小孩,先生還是不回家,
甚至直接表明要我們回娘家住,假日才與我們見面。所以在先生的要求下,我跟小孩這一年半裡一週有六天是住在娘家,跟先生只見面一天。
一直以來我方都提出要求,希望男方能夠協助接送小孩,由我方下班後接小孩回租屋處,隔日再由男方送至娘家照顧,但屢次被拒絕,男方甚至表明寧願離婚也不願這樣做。
近幾個月先生不斷提出離婚要求,我不想答應,但他每個禮拜都在吵離婚,讓我跟家人在精神上被折磨到不行,最後在他要求下寫了一份離婚協議書,上面內容為孩子監護權歸女方,男方一個月負擔一萬元扶養費及一個月探視一次的權利。
男方爸媽原本釋出善意,稱會努力改變男方的想法,現在知道協調無效後,便跳出來要爭小孩的監護權,不准男方就這樣離婚,並強調男方無過失,將當初的協議書撕掉(已被我搶回黏好),我知道沒有登記的協議書並無法律效用,但是否能證明男方原始的態度?
男方家人現在散播不實的狀況,顛倒是非,將錯誤歸咎於我方。
目前我請男方提出小孩出生至今每天都需要加班到無法回家的證明,他們完全無法提供。
小孩從出生就一直是我娘家這邊照顧,晚上我自己帶,先生只有假日出現,公婆偶爾出現,現在他們出面要求小孩監護權,並說讓我一個月探視一次,請問我該如何回應他們這種無理的要求?
另外,先生兩年來不肯履行同居義務,說不願觸碰我,連我摸到他的手都會被他推開,請問這項問題對我有沒有幫助?
我的經濟能力比先生好,孩子也是從出生由我照顧,我想爭取監護權我應該是有勝算,
但男方目前似乎想用拖延戰術,反咬是我方主動提離婚,請問我能怎麼做?我該蒐集哪方面資料?
我真的受夠了這樣的生活,明明是男方堅持不要家庭,堅持離婚,現在卻反咬女方,我到底該怎麼做?我一定要有孩子完全的監護權,孩子是我的生命。
這種男人,這種家庭,我真的完全都不想有瓜葛了。
真的很抱歉,因為我真的很無助,希望大家可以給我一些建議,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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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履行夫妻義務,就是一條請自行舉證,抓姦提告又是一條,找專業的別反被告,爭取最優沃的離婚條件,既然你先生很想離婚跟他談判時偷偷錄音,最好先請律師擬定你要的離婚條件,談好隨即畫押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