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任意單方可以解除的制度
卻又要說可以互相照顧....
還是會回歸到原來的現實問題吧
一個明顯的可以鑽漏的爛制度 +10000000000000000
我相信 人性本"惡"
不要開洞給壞人鑽!!!!!
我也覺得目前伴侶制會引發很多人性的考驗。
如果一定得通過,我建議:
伴侶締結與解消的規費要高一點,例如一次NT1000。
還有,可以依個人過去紀錄,採累進制規費,例如每多一次手續締結伴侶,規費就加倍。 XD
我也覺得伴侶制很容易引發人性的考驗。
如果一定要通過的話,建議讓伴侶的締結與消解手續規費要貴一點,例如一次NT1000。
最好是能依據個人過去的經驗,以累進方式每一次的締結都提高規費,例如要加倍~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