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非自願離職,想申請失業補助的話,需要向老闆申請什麼文件呢?
資料準備妥後,要到哪個失業補助單位申請呢?
謝謝!
請問現在最多可以補助幾個月呢?
聽說是六個月?也有九個月?
一輩子只能申請補助一次........
請問如果在領失業補助金當中,有找到工作了,補助金應當中止,
但....如果又沒工作了,可以把其餘未領完的月份再請領完嗎?
還是就都無法再領呢?
比如:
1月~2月(補助金)
3月~4月(工作)
5月(失業),想再領剩餘未領完的補助金,這樣可以嗎?
還是失業補助金已有申請過了,無法再申請第二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