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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持家.愛自己
我有離婚的打算,但還沒談判。
感情已經回不去了。
但我要孩子。他應該也會想要吧。
所以,暫時我也還沒想清楚要如何做?
因為我沒工作,他也即將失業了。
所以對於孩子的撫養權,應該我和他是平等的吧。
如果離婚了,我的工作及住所也要重找。
在台北生活不易,更何況又要二度就業去和年輕人爭。
如果辦了離婚,為了孩子,暫時還生活在一起。
這樣會有什麼影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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