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初我先生下班發生車禍,對方是閃黃燈,路口車速約50~60KM,我先生是閃紅燈,路口車速約10KM,雖然我們是被撞的,但因為我們沒有"完全停車"再開,所以就算對方沒有減速撞上來,我們仍被判為肇事主因,按常理可能須賠7成。
我們有第三人責任險(對方的部分保險公司賠),對方只有強制險,一開始保險公司專員說會協助處理,但現在又改口說雙方調解時他只負責到場,怎麼賠他不管,也不出面跟對方協調,除非對方先賠給我們否則保險公司也不會賠對方,而對方的車很舊,修理費約1萬多,我們的修理費是7萬,換算下來,就算他只要賠3成,他要付的總金額也比他的1萬多修車費高,所以對方現在也裝死不理我們。
我們能怎麼辦呢?被撞已經夠衰了,早就做好心理建設,就算只拿到3成也認了,但現在怎麼好像連這3成都拿不到,而且我們目前長住大陸,委託我弟處理,但對方跟保險公司都愛理不理的,一趟回去的飛機錢少說也要萬把塊,難不成我們就真的只能自認倒楣照單全收嗎? 那我當初額外花錢買的第三人責任險不是白花的? 保險公司真的只是諮詢而不能協助處理嗎? 或者一定要上法院才行嗎? 我們不在台灣,哪有辦法出庭啊? 好煩喔!懇請各位專業或有經驗的大大們給予協助,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