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們也是兩大兩小參加喜宴 (在台北,沒拿餅)。 我兒子四歲(食量很小),女兒則不到一歲(根本不可能吃)。 我們包了六千大洋。 同桌的一對夫妻講話很酸(老婆的職業保姆),一直頻頻跟我們暗示那一桌的成本是兩萬。 我不笨,當然聽懂她的意思,但我們就是想全家去,不行嗎? 我們那桌坐了十個大人及我們兩個小孩(嬰兒車放角落,小孩抱在懷裡),我們包的紅包並沒有讓主人賠錢,為什麼不能全家一起去? 更何況我們早就告知新郎我們會去四位。 相反的,那位夫妻最多包三千二或三千六,才讓主人賠錢。 真不知道,她有什麼立場說嘴? 超低水準,懶得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