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有去申請中低收入戶 但是沒有過 原因是我婆婆存摺裡頭有很多錢 但是我覺得那錢是我婆婆的關我們什麼事 而且她也不會給我們啊憑什麼連婆婆公公都要計算在內 那麼我沒工作又要顧小孩只考靠老公薪水 覺得很嘔 提出覆議說什麼我生10個也不會過原因就是婆婆有錢 唉…難道都沒有辦法可以上訴了嗎?
社工有三種,本人親身經歷,1.工讀生:完全沒有同理心,請我直接寫申訴單,因為她很忙,而且午餐時間到了,沒有空。(中央健康保險局)。2.聘僱人員:[而且還是殘障人士]也是處理健保問題:當時以為遇到菩薩,結果是~(高雄市區公所)告訴我這是健保局規定,要我快繳全家五口人在我服兵役(三年半志願役)期間未繳納的健保費+滯納金總共快十萬,我想請她幫忙有沒有辦法分期,她說,關我什麼事,我不是處理專門來處理你的問題的公務人員,我只是告訴你要繳多少,繳不繳隨便你,請我不要煩她,去健康保險局申訴,......3.社工:真正的社工,跟志工差很多,社工說:不好意思,健康保險實在是政府的美意,現在一直在虧損,我是政府的社工,只能跟你說,遵守政府的政策,畢竟健保是全民的福利,你是個案,我說,我只是要分期,為什麼會那麼複雜呢? 志工說:(真正的志工,不是拿納稅人的薪水)可以分期,可以幫我,[ 健康保險局是可以分期的,你遇到的都是●●●●●不要在意,只是單純的分期,因為當時健康保險在虧損,所以那些社工,才會那麼硬!!!]拖到最後,一個單純的分期,拖了三個禮拜,我們都不用上班養家,一定要請假去處理,(除了人民義務,才會有薪?)政府有利可圖,就得請假處理,無薪假,政府賺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