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是一個媽媽帶一個一歲小孩(老公是職業軍人 所以平時大多是母女兩住)在板橋租屋 是樓頂加蓋那種
房東是一位六十幾歲的婦人
當初看房子因為朋友太信任房東 (房東說自己是基督徒 又表現很和善熱情的樣子)
所以契約寫的很簡單 (租金 押金多少 租期)
本來房東還說不用寫 我朋友才說要寫簡約型的
到了一月初搬進去才發現竟然熱水器壞掉了(那時天氣還不時有寒流)
鞋櫃斜一邊快垮了, 液晶電視不能看..要外出的門鎖還要用老虎鉗五分鐘才能打開 ..等等問題
當然先請房東把可處理好得先處理好 尤其是熱水器趕緊找人修 冬天洗澡沒熱水誰受得了
但是房東收到錢後態度整個翻轉
要我朋友自己想辦法處理 她不負責
就是她不肯負修理費的費用
這時我朋友才知道自己上當了
偏契約寫的如此簡單 房東可以賴帳
期間有找一位她的乾哥去跟房東談
房東也是看人臉色的 在現場有說會改善(改善多少實際狀況我不知道)
之後一直到最近我朋友又跟我說房東又變本加厲 在他們陽台外面種一堆花花草草盆栽
我朋友當初要簽租約有表明夏天到的話會有蚊蠅希望能清除 房東也有答應
現在卻一直拖不願意處理 還說是她姊夫種植的她也沒辦法
還包括一些房間漏水問題等等
我是勸我朋友再找房子
但是她覺得才剛找到房子安頓好 押金也付了兩個月 且請搬家公司又是一筆開銷
這個房東就像老狐狸一樣 精打細算又佔人便宜 做人不厚道
遇上這種惡房東真的不知怎辦 累得成天跟她交手
(原作者於 2013-02-05 20:40:45 重新編輯過)
(原作者於 2013-02-05 20:41:46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