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去法院調解離婚,白紙黑字簽好說當初結婚的金飾各自歸還, 還有聘金他要拿回去(20萬),說2/10要匯給他 >>>>>>>>>>>>>>>>>>>>> 你的律師也太好笑了吧.. 調解完還是有機會反悔的. 因為你都在打官司了.. 沒有得到最大的利益調解個頭啦 先不論聘金是否歸還..你不想還,律師就得為你爭取 哪有律師費那麼好賺的.不能為當事人謀最大利益算什麼執業律師 只是你要想一下,每一筆帳的屬性,和如何分配,這是律師要一筆一筆和你講明白的事..哪有這樣你都沒弄清楚就調解成立 我記得調解後還需法院成立和解筆錄,你應該以最快的速度向法院陳報不願以該條件成立調解的意思表示..不然會比較麻煩的 要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