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1220/142036.htm?from=bbh_et_news
台北市教育局19日修訂營養午餐記點標準,記1點罰款從2000元提高到1萬元,累計25點停止供餐2周,50點才能解約;因此也發現,如果餐點中出現蟑螂,以一次記4點來計,學生得吃13隻才達終止契約標準。對此,教育部回應,「連1隻都無法忍受。」
北市教育局新修訂「台北市學校午餐供應出現異物及衛生重大違失修訂罰則範例」,在營養午餐出現小蟲、蝸牛記1點,蟑螂、蒼蠅等記4點,金屬或玻璃記5點,如果有老鼠或發生食物中毒立刻終止條約,預計102學年度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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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無法忍受,教育局還是把規定改得嚴格一點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