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在家裡當全職媽媽,沒出去工作,我今年之前都是有繳納國民年金.`
去年12月初加入工會,也開始我的勞保年資.
我受孕日約是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初之間,所以可能會產生加入勞保未滿280天生產,無法申請勞保生育補助費的問題.
請問我可以回頭申請國民年金的生育補助嗎?或兩者都無法申請?
我不是為生育補助才加入工會和勞保,卻剛好在甫加入時就懷孕,現在可能落得兩方面都無法申請生育補助的情況,變成繳了多年國民年金和數個月的勞保費用,卻什麼都福利都沒有...
感覺好無奈!這是第三胎了,前面兩胎時,沒國民年金也沒勞保,什麼補助都沒有,也因為是第三胎,希望能有些福利津貼可以補貼育兒費用.若我現在退出工會,再重新加入國民年金繳納可行嗎?
拜託知道的達人提供一些建議給我,感激萬分!
(原作者於 2012-06-04 13:27:48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