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去問育兒津貼通過沒
小姐說要到六月初才知道
而且是依99年度的所得來算
可是
我的99年度所得(保工會)有超過資格規定啊
但我的100年度所得沒超過
這就產生一個問題了
我是在100年度懷孕,當然就從那時起開始沒什麼兼差工作收入了
一直到現在,小孩出生五個多月了,工作收入也是很少
偏偏這個時期是最需要錢的!!
而大有為的政府居然是以前年所得(我還沒懷孕時的所得)來算
這公平嗎??唉......
育兒津貼不就是給懷孕生產後的媽媽當補助嗎??
我都已經快一年半沒什麼工作收入了,政府居然還用我沒懷孕前的工作所得來當標準,這樣保工會的媽咪等於一開始都無法申請津貼,如果妳在懷孕前工作很多的話....
我問小姐這個問題
她說若沒通過,我可以再次提出申請,提出今年報稅的單據證明,
但是我的申請結果要到六月才知道,到時候還來得及申請嗎?
她說應該可以...
當然可以,反正又不是妳在申請!!
政府到底懂不懂養小孩的辛苦!!懷孕時工作量就變少了,怎麼還用懷孕前的所得來算!
我保工會不代表我每年所得永遠都很高好嗎?
是不是保工會的媽咪就活該不能領津貼??氣人
(原作者於 2012-05-17 17:01:53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