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傍晚6點多,新北市汐止區一名5歲女童獨自一個人,跑步橫越馬路,被後方小客車撞倒,當下駕駛沒有緊急煞車,導致女童被車輪輾過,最後送醫不治,雖然駕駛解釋因為女童身材嬌小,出現視線死角,才來不及踩煞車,不過警方還是依過失致死移送法辦。
監視器畫面中,5歲小女童獨自一個人,急急忙忙穿越馬路,結果前腳才踏出去,後方一輛銀色轎車因為閃避不及,直接撞上,嬌小身軀遭轎車輾過後倒地不起,頭戴安全帽,剛停好機車的姑姑,被眼前景象嚇到腿都軟了,連著兩個踉蹌,滾了一圈,跌跌撞撞衝到女童身邊一把抱起,送醫急救。
5月6日傍晚6點多,新北市汐止區5歲的官姓女童,和姑姑、奶奶一起出門購物,女童趁著奶奶在賣場結帳,一個人跑出來想要到對面馬路找姑姑,因此發生意外,傷重不治。
柏油地上還依稀看的見車禍現場的白色線痕,林姓肇事駕駛說,因為女童太矮小,加上天色昏暗,才會出現視線死角,來不及踩煞車,絕對沒有肇逃意圖。
發生不幸意外,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將林姓駕駛移送地檢署,至於女童家屬,雖然心痛,還是得因為放任14歲以下孩童任意穿越馬路,吃上300元罰單。
yahoo新聞
----------------------------------------------------------------
請問有媽咪或爸比是學法律的嗎?
電視上家屬是不斷指責肇事駕駛沒有道歉
可是若真是因為
"女童太矮小,加上天色昏暗,才會出現視線死角,來不及踩煞車"
那這件意外似乎錯不在駕駛
肇事駕駛該不該道歉認錯?
所以想請問一下法律人媽咪或爸比
謝謝
(原作者於 2012-05-09 16:56:35 重新編輯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