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太慘念了
早上才突然想到9、10月統一發票還沒對獎
兌換時限只到今天晚上5點截止
即時是夜間郵局也是不能通融
中午休息時終於對獎完了
本想說超過400元就請補休一小時去領
(我們加班沒加班費 只能一比一方式換一小時補休)
結果只中了一張200元
真是尷尬呀
雖然說請補休一小時領完獎後還是可以順便逛逛街
但還是覺得好浪費呀
總覺得補休應該用在緊急狀況方面
譬如說婆婆臨時有事 得自行接小孩回家等等
萬一用光就得請扣薪事假
不過請假一小時也才扣薪165.75元
好像還是有點小賺
請問各位會怎樣處理呢
謝謝囉
(原作者於 2012-03-05 14:14:16 重新編輯過)